市場監管總局將出臺新規,加強食品銷售連鎖企業食品安全管理
記者今天瞭解到,爲加強食品銷售連鎖企業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壓實總部、門店等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切實防範系統性、區域性風險,保障食品安全,市場監管總局組織起草了《食品銷售連鎖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開始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徵求意見稿共34條,重點明確了各級管理事權、風險防控要求及法律責任。
一是確定各級管理事權。
對食品銷售連鎖企業實行分級分類管理,食品銷售連鎖企業總部、分支機構和門店的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分別由省級、市級、縣級市場監管部門負責。
二是突出總部管理責任。
細化食品銷售連鎖企業總部“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制度落實要求,要求總部加強從業人員、採購、配送等環節管理,及時處置發現的問題,健全風險隱患防控機制。
三是強化全鏈條風險防控。
要求食品銷售連鎖企業建立基於食品安全風險防控的動態管理機制,結合實際制定《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清單》,實施覆蓋總部、分支機構、倉儲及配送中心、門店等全鏈條的食品安全風險管控。
(總檯央視記者 李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