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性騷及職場霸凌 原能會前主委謝曉星懲戒判罰60萬
原能會前主委謝曉星涉職場霸凌、性騷,監察院通過彈劾。(中時資料照)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前主委謝曉星涉職場霸凌及性騷擾案,懲戒法院認爲謝男多次細故霸凌及騷擾部屬之情節程度非輕,而事後始終否認違失,17日判決謝罰款60萬元,可上訴。謝曉星當時是我國首位因權勢性騷去職的內閣閣員。
判決指出,謝曉星2016年5月20日至2023年1月11日止,任職原能會主任委員期間,濫用其權勢地位,有多次因細故公然責備及粗話怒罵部屬之職場霸凌行爲;又基於其個人之性別刻板印象,以女性較爲細膩爲由,要求其辦公室秘書均須由年輕女性擔任,並於面試秘書時,對求職者詢問星座、血型等隱私事項。
謝男無正當理由要求國會聯絡部門之女部屬請假時,不能比照其他男部屬依程序請假,必須特別向其當面報告,且多次對女性部屬有交談時身體緊靠、眼睛注視及上下打量、不當輕浮評論身材等騷擾言行,侵犯其等人格尊嚴,造成敵意冒犯性之工作環境。
合議庭認被爲謝男確有職場霸凌、性別歧視及對女性部屬爲騷擾等違失行爲,且他身爲政務官,位尊勢重,卻未能謹慎言行,顯然嚴重損害政府形象,有懲戒必要判決罰款6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