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戒法院前院長李伯道涉霸凌女部屬 繼性騷擾案後再遭彈劾

監察院。(本報資料照片)

前懲戒法院院長李伯道繼前年涉性騷被監院彈劾之後,又涉霸凌兩名女部屬,監察院於3月18日檢附調查意見函請懲戒法院併案審理。監察院表示,李伯道涉霸凌2名女部屬,原本要送懲戒法院併案審理,但懲戒法院認定應踐行彈劾審查程序,因此監院開會審查後通過監委王美玉、高涌誠所提彈劾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監察院指出,李伯道涉對女部屬性騷擾部分,懲戒法院目前尚在審理中,現又涉及對甲女、乙女職場霸凌,因上開行爲皆發生在李伯道擔任懲戒法院院長任內,基於違失行爲一體性原則,監察院對於李伯道涉職場霸凌部分,於114年3月18日檢附調查意見函請懲戒法院併案審理。

監察院表示,懲戒法院認爲針對同一案件移送併案審理,除符合「發現新事實或新證據」,並應踐行彈劾審查程序,才得移送懲戒機關併案審理。懲戒法院既有堅持,爲善盡憲法賦予監察院職責,提案監委王美玉、高涌誠對李伯道職場霸凌行爲,再依法提出彈劾,5月13日召開彈劾案審查會後審查決定成立,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據彈劾案文指出,李伯道對於甲女部屬請假、蒸便當及洗便當盒、無法及時提供電話號碼、和同事說話等事項,及對於乙女部屬請假、處理院長室換氣密窗、職務宿舍噪音等事項,予以苛刻要求或任意責罵。

彈劾文舉例,例如甲女、乙女爲處理私務提出請假時,李伯道出言駁斥、質問「有說過不要隨便請假」、「沒有人利用上班時間去掃墓,我們法院工作太輕鬆了」,使二人請假受到不必要的阻礙;甲女、乙女未達其工作要求時,李伯道動輒指責,甚至以「妳頭殼是裝什麼(臺語)」、「讓機關蒙羞」等詞,予以責備。上述行爲,經司法院職場霸凌防治與申訴調查小組、法官評鑑委員會及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認定成立職場霸凌。

監察院強調,李伯道身爲懲戒法院之院長並任法官,本應讓工作人員得以於友善的職場環境中安心工作。詎李伯道竟以其在公務上之權勢,持續性的濫用其權力,以不當、羞辱性言詞責罵甲女、乙女,造成冒犯、羞辱及貶低其人格尊嚴,導致其身心沈重壓力,危害其等受友善職場保護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