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騷霸凌 原能會前主委謝曉星判罰60萬
前原子能委員會(改制前)主委謝曉星因職場霸凌、性別歧視、言行不檢,遭監察院彈劾,懲戒法院判謝罰款60萬元。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事發後時任行政院長蘇貞昌下令免職,謝曉星是首名因權勢性騷去職的內閣閣員,也是首名因職場霸凌被監察院彈劾的閣員。
據調查,謝二○一六年入閣至前年去職,進用秘書多達八人,全是女性且有一定身高,理由是「女性較細膩」,他面試時詢問求職者星座、血型、婚育規畫等隱私,另要求負責國會聯絡的女性下屬請假前須當面報告,男性下屬「傳訊息告知即可」,監察院認爲他因性別而差別待遇。
謝多次與女下屬談話時,過於靠近或碰觸讓女下屬得後退自保,曾對女下屬說「臺灣最美麗的風景是人」,不停盯視、上下打量,讓女下屬覺得噁心及壓力大;他評論秘書身材和衣着,以「好像少女」形容女性主管,監察院認爲逾越公務及一般社交分際,損害性別友善工作環境。
謝也多次對下屬言語暴力,在辦展覽時大斥機要秘書「妳是我的秘書?還是他的秘書?」原能會國會聯絡組主任剛完成白內障手術,即聯繫立委赴蘭嶼履勘核廢料,被謝以觀感不佳爲由用粗話咒罵。另外,謝無視新冠肺炎疫情第三級警戒,要求秘書中午與他共餐。
謝否認所有指控。懲戒法院審酌行政院專案調查小組的調查紀錄、監察院移送的相關證據,認定謝有職場霸凌、性別歧視、騷擾女性部屬等,違反公務人員保障法、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就業服務法與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
懲戒法院認爲謝違反「公務員應謹慎,不得有損害公務員名譽及政府信譽行爲」規定,他身爲政務官,位尊勢重,應爲民表率,卻基於性別刻板印象,言行輕率,應予懲戒,且犯後態度不佳,判罰六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