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勢性騷丟官 謝曉星判罰60萬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前主委謝曉星涉職場霸凌及性騷,懲戒法院17日判決罰60萬元。(本報資料照片)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前主委謝曉星,涉在任職期間,曾經在靠近女性部屬時說「人說臺灣最美麗的風景是人」,他還持續盯視或上下打量女性部屬,他與原能會女秘書相處時,還會評論她身材或衣着,並用「好像少女」詞語形容女性主管,另還涉及職場霸凌。懲戒法院考量他事後始終否認違失,17日判決罰款60萬元。可上訴。
謝曉星案發當時是我國首位因權勢性騷去職的內閣閣員。懲戒法院判決指出,謝曉星2016年5月20日到2023年1月11日任職原能會主委期間,濫用他權勢地位,曾多次因細故公然責備及以粗話怒罵部屬,涉及職場霸凌行爲。另他個人有性別刻板印象,以女性較爲細膩爲由,要求他辦公室女秘書都必須由年輕女性擔任,並在面試女秘書時,對求職者詢問星座血型等個人隱私事項。
判決指出,謝曉星無正當理由要求原能會國會聯絡部門的女部屬請假時,不能比照其他男部屬依程序請假,必須特別向他當面報告,他多次對女性部屬在交談時身體緊靠、眼睛注視及上下打量、不當輕浮評論身材等騷擾言行,侵犯對方人格尊嚴,造成敵意冒犯性的工作環境。
懲戒法庭第一審由審判長張祺祥、陪席法官周佔春、受命法官黃麟倫組成的合議庭審酌行政院專案調查小組的調查紀錄,及監察院移送意旨所附相關證據,認爲謝曉星確有職場霸凌、性別歧視及對女性部屬爲騷擾等違失行爲,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等規定。
合議庭認爲,謝曉星違反公務員應謹慎,不得有損害公務員名譽及政府信譽行爲的規定,且他身爲政務官,位尊勢重,應爲民表率,卻基於性別刻板印象,言行輕率,濫用權力地位,嚴重損害政府形象,應予以懲戒。考量他多次細故霸凌及騷擾部屬的情節程度不輕,事後始終否認違失,判決罰款6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