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在職、權勢性騷擾 增1成
桃園市勞動局爲讓事業單位建立正確的性騷擾防治觀念,將在3月31日、5月27日、7月31日及10月31日下午2時將各辦理1場友善職場法令宣導會。(勞動局提供/蔡依珍桃園傳真)
性騷防治新制上路將滿週年,桃園市勞動局共收到97件性平申訴案,雖未顯著成長,但在職比例和權勢性騷都提高逾1成,顯見MeToo運動後受害者較勇敢站出來。修法後也增加外部申訴管道,桃園共受理25件,其中近1/4是公司負責人伸鹹豬手,已有2件各開罰1萬元,呼籲僱主要謹遵轉介、預防、調查、懲戒4步驟。
性騷擾防治新制去年3月8日實施,迄今將滿週年,勞動局分析發現,2023年MeToo運動後,當年申訴案明顯增加,但去年新制上路案件數未顯著成長,但被害人在職比例從30%提高到47%,權勢性騷擾也從43%提高到56%,研判在新制的保障下,遭到職場性騷後較不會隱忍,或要等到離職後纔敢申訴,也更敢揭發權勢性騷擾。
勞動局指出,過去被害人遭受性騷擾後僅能訴諸內部調查,往往面臨球員兼裁判的困境,修法後也增加公權力介入的外部申訴管道,桃園市府去年共受理25件申訴調查,其中6件就是公司最高負責人性騷擾,已有2件成立,除公告公司名稱,也對負責人開罰1萬元。
被害人小美在尾牙時遭喝醉主管強抱,她不想搞僵而隱忍,事後鼓起勇氣向公司申訴,卻被調離現職,她憤而向市府申訴,公司宣稱調離原部門是爲保護她,非不當對待,但勞動局指出,公司應在調查成立後徵詢小美個人意願,並避免性騷再發生,而非擅自調動職位。
勞動局指出,尾牙可視爲職場延伸,適用職場性騷擾,僱主知悉後要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避免申訴人再受性騷、轉介心理諮商,再調查始末,並對行爲人懲戒。
勞動局從近2年職場性騷擾申訴案中發現,超過半數是事業規模在100人以下的小公司,處理性騷擾事件的制度通常未臻完善,且欠缺足夠人力實踐法規的要求,去年共開罰6件,遭裁罰的僱主多半未仔細釐清調查,先入爲主判斷性騷不成立,罔顧申訴人權益,或直接安排雙方當面對質、當衆問話等,未設身處地和保密,造成二度傷害。今年將辦4場友善職場法令宣導會,並補助職場性騷心理諮商費,每次上限2000元、最多6次,民衆可多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