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在職跟權勢性騷案增1成 高達1/4是老闆伸鹹豬手

桃園市勞動局爲讓事業單位建立正確的性騷擾防治觀念,3月31日、5月27日、7月31日及10月31日下午2時各辦理1場友善職場法令宣導會。(勞動局提供/蔡依珍桃園傳真)

桃園市勞動局爲讓事業單位建立正確的性騷擾防治觀念,3月31日、5月27日、7月31日及10月31日下午2時各辦理1場友善職場法令宣導會。(勞動局提供/蔡依珍桃園傳真)

性騷防治新制上路將滿週年,桃園市勞動局共收到97件性平案件,案件雖未成長,但分析發現在職比例和權勢性騷擾都提高逾1成,顯見MeToo運動後受害者較勇於站出來。修法後也增加外部申訴管道,桃園共受理25件,其中近1/4是公司負責人伸鹹豬手,其中2件已各開罰1萬元,籲僱主要謹遵調查、懲戒、轉介、預防4步驟。

性別平等工作法2023年8月16日修正通過,部分有關性騷擾防治的修正規定自去年3月8日起實施,迄今將滿週年,勞動局分析發現,2023年MeToo運動發起後,當年申訴案明顯增加,但去年新制上路後案件數未顯著成長,但被害人在職比例從30%提高到47%,權勢性騷擾也從43%提高到56%,研判在新制保障下,遭到職場性騷擾後,較不會選擇隱忍,或要等到離職後纔敢申訴,也較有意願揭發權勢性騷擾。

過去被害人遭受性騷擾後僅能訴諸內部調查,往往面臨球員兼裁判的困境,修法後也增加公權力介入的外部申訴管道,桃園市府去年共受理25件申訴調查,其中6件就是公司最高負責人在性騷擾,已有2件成立,除公告公司名,也對負責人開罰1萬元。

桃園市勞動局從近2年申訴僱主違反職場性騷擾防治義務的案件中發現,遭申訴的僱主超過半數是事業規模在100人以下的小公司,處理性騷擾事件的制度通常未臻完善且欠缺足夠人力踐行法規的要求。

勞動局指出,性騷擾防治新制上路後,明定僱主知悉性騷擾事件後,要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要先避免申訴人再度受到性騷擾及提供轉介或心理諮商等服務,再調查性騷擾事件,並對行爲人適當懲戒或處理,如申訴人認爲僱主未善盡以上責任,可向地方主管機關提起申訴。

桃園去年共開罰6件,遭裁罰的僱主多半在知悉疑似有性騷擾事件後,未仔細釐清及調查,即先入爲主判斷性騷擾行爲不成立,罔顧申訴人權益,或是未設身處地申訴人立場,直接安排雙方當面對質、當衆問話等過爲粗糙及未保密的方式處理性騷擾申訴,導致申訴人受到二度傷害。

勞動局爲讓事業單位建立正確的性騷擾防治觀念,3月31日、5月27日、7月31日及10月31日下午2時各辦理1場友善職場法令宣導會,課程內容包含職場性騷擾與禁止就業歧視之法令解析及實務,鼓勵事業單位踊躍報名參加。

爲協助職場性騷擾之被害人,另訂有「桃園市政府辦理114年度補助工作場所性騷擾心理諮商費用計劃」,僱主支付遭受職場性騷擾被害人心理諮商費用,或被害人自行接受心理諮商,皆可向桃園市政府勞動局申請補助,每次補助上限2000元,每案最多補助6次,若要尋求心理諮商協助的民衆可多利用。

勞動局提醒,僱用人數達10人以上僱主應設置處理性騷擾的申訴管道;僱用人數達30人以上僱主還要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規範。申訴管道及措施應以書面、電子資料傳輸或其他可隨時取得查知方式公開揭示,以防治職場性騷擾事件。桃園市勞動局也特別製作中、英、印、泰及越等不同語文版本的職場性騷擾防治海報,供事業單位自行運用,提醒僱主如受理職場性騷擾申訴,要通知地方主管機關,並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呼籲僱主們一同重視勞工權益,共同營造就業平權友善職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