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原能會主委謝曉星「挑秘書像選妃」遭認定性騷 提告翻案敗訴

前原能會主委謝曉星(資料照,範揚光攝)

原子能委員會(現爲核能安全委員會)前主任委員謝曉星被行政院認定職場霸凌,且行政院提出性平事件專案調查報告認定他構成性別歧視、性騷擾,他不服報告提行政訴訟,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爲調查報告不是行政處分,訴訟不合法,裁定他敗訴,可抗告。

這起案件是因謝獲悉調查結果後,旋即表示請辭前原能會主任委員一職,行政院並予免職,2023年1月11日公告調查報告,並將謝移送監察院調查。謝不服調查報告,提起確認訴訟。

謝主張,本件他自請調查,進行調查之機關行政院同時也不該當於法規所定之僱主,其卻越殂代庖進行調查,所踐行之法律程序顯與正當法律程序有間,而屬無管轄權機關所爲之調查,其行政作爲核屬無效。他提起確認係爭調查報告無效之訴,爲有理由,應予准許等語。

北高行政法院認爲調查報告是行政院爲釐清謝言行是否有涉性騷擾情事之真僞,而爲單純事實之調查及理由敘述說明,該調查報告並無作成對謝之具體處置,甚至無任何處置之建議,其主要系供行政院參考,俾利後續行政處置之用,並未對謝產生法律上之規制效力,是調查報告核非行政處分,亦非法律關係本身,無從成爲確認行政處分無效或確認公法上法律關係存在或不存在之對象,故原告就此提起確認訴訟,顯然不備起訴要件,其訴不合法,裁定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