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洗錢罪遭判刑!「蔡依林恩師」張勝豐喊冤:我是受害者

張勝豐違反洗錢防制法遭判刑。(粘耿豪攝)

曾是蔡依林舞蹈恩師的張勝豐(現改名:張哲豪),遭控以1000元賣帳戶給詐騙集團,臺北地院依違反洗錢防制法,判處有期徒刑3月、併科罰金1萬元,緩刑3年,並向公庫支付3萬元,張勝豐未上訴判刑確定。不過,張勝豐向媒體表示否認涉案,「我不是共犯,我是受害者!」

張勝豐強調是這起詐騙案件的受害者,「我從未販售帳戶、從未協助詐騙集團,我只是被有組織的詐騙集團所利用。」他說明整起事情的經過,2023年5月在Facebook上看到投資比特幣的廣告,當時出於好奇心,便加入投資羣組。

兩個月後,張勝豐收到一名成員的私訊,表示可以教他如何操作比特幣交易,張勝豐信以爲真,按照對方的指示執行。沒想到隔兩天到銀行提款時,驚覺已被列爲「警示帳戶」,完全無法使用,便報警處理。此後,他的生活陷入困境,只能依賴現金過活,甚至連朋友轉過來的錢都遭到系統阻擋。

「蔡依林恩師」張勝豐說自己是受害者。(圖/中時資料照)

張勝豐說,當檢察官質疑:「你是受過高等教育的人,怎麼會這麼容易被騙?」令當時從未上過法庭、感到緊張與羞辱的他,第一時間無力反駁。張勝豐感慨自己只是平凡人,離開自己的專業領域後,對金融與網路詐騙毫無防備,也沒有主觀犯罪意圖,卻要揹負「洗錢」、「共犯」的罪名。

張勝豐不禁呼籲社會與司法,多傾聽受害者的聲音,「臺灣不能讓善良的人在制度中被犧牲」,並呼籲外界留意任何社羣平臺上的「投資邀請」、「幫賺外快」、「帳戶協助」都可能是詐騙陷阱。最後,他以自身的經歷提醒更多人不要再受害,也盼望臺灣的司法展現真正的公平正義,還清白者一個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