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青論壇》罷免權不該是「順者昌、逆我亡」(徐致遠)
民進黨推動大罷免,近幾個月頻傳政治入侵校園,宣傳大罷免,引起許多學生反彈。(資料照/陳君瑋攝)
罷免制度的設立,其憲政意涵應是針對個案,作爲民代嚴重失職時,人民用以維護權益的最後防線。任何動搖選民信任的因素,都能構成罷免理由;然而,當罷免從個案矯正的工具,異化爲企圖「整盤端走」的政治行爲時,其制度初衷便蕩然無存,被扭曲成黨同伐異、政治清算的工具。
我們可以看到,首先,所謂公民團體所發動的「大罷免潮」,其本質是集體性的、系統性的,並且針對特定政黨(主要是在野黨)、特定法案(如國會改革法案),以及意識形態差異而來。此類大規模行動背後,往往有執政黨若隱若現乃至公然支持的影子——民進黨黨團總召柯建銘甚至表示,在野陣營「至少31名藍委會被罷掉」、「2024選後就在着手規劃(罷免)」等發言,語帶勝券,顯見民進黨介入的事實。此現象不僅踐踏民主,更引發社會對立。
即便再退一步來說,從罷免案進入第二階段連署開始,執政黨從中央到地方,幾乎是全體動員介入協助、各地黨籍民代被不成文地分配連署書「責任額」、黨部系統提供資源人力等,早已是公開事實。部分綠營地方首長、民代,公開設攤呼籲連署,視爲「政治任務」。這種以政黨之力圍剿敵對陣營民代的作法,顯然偏離「針對個案」的罷免精神。這種針對特定政黨、意圖改變國會結構的政治行爲,與制度初衷南轅北轍。
選舉是選民與民代間的政治契約;罷免則是選民因民代違約的單方面解約權。其正當性若能主要源自當初投票支持該候選人的選民,更能合理對應「解除委任」的精神。然而,現在的操作已扭曲到完全由對立陣營來發起罷免,並徹底淪爲政黨惡鬥的工具——提議門檻僅選區選民1%、連署10%就能進入投票,一旦同意票達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即可通過。這些門檻雖看似不低,卻仍擋不住精心組織、資源充沛的全國性動員。
如此針對特定立場乃至特定民意的征討及剿滅行爲,是否正當? 大罷免的理由鮮少針對單一個案的具體失職,多數皆是共同的:諸如「舔共」、「通過特定法案」及「跟着黨一起投票」等,甚至喊出「罷免國民黨的委員就是罷免傅崐萁」;但用全國性、跨選區的立場到地方選區煽動政治運動,卻說不出個案的所以然,動機上對選區選民並非尊重。苗栗兩區、新竹縣徐欣瑩的罷免案就紛紛失敗,二萬餘份連署差兩千票未能跨過門檻,反映了在缺乏具體事證、僅憑外來動員的情況下,地方選民並未全然買單。
這種無差別式、名目單一且一致的殲滅式大罷免,根本訴求在於改選國會中由特定政黨持有的席次。公民團體的說詞是「藍白毀憲亂政」,但民進黨真的拿藍白陣營無可奈何嗎?照理說,若在憲政體制的運作上真覺得內閣難以推動施政,合理的工具應是不信任案與倒閣——立委三分之一連署、半數同意即可對行政院長投下不信任票,其後總統可選擇改組內閣或解散國會重新改選。卓榮泰內閣既然在藍白阻撓下施政窒礙難行,那就應由綠營發動這個憲政工具,而不是把責任推給地方選區選民。
回到制度原點:罷免要有三把尺——在地選民主導、明確具體失職、兼顧程序正義。三項缺一不可,才成得了民主的補救機制。眼下的大罷免潮卻是「殲滅式、跨區式、意識形態式」。既然如此,面對行政僵局,作爲有意見卻不敢明着說要改變現狀的民進黨,何不直球對決,一次性啓動不信任案,把所有政黨重新丟進選舉戰場,讓全民而非泛綠動員者決定去留;程序簡單、正當性完備,還能杜絕罷免濫用的惡性循環。
透過大罷免來「肅清」對手,吃相真的非常難看。綠營若真有信心,就別躲在跨區連署後面;立場被認同的人,自會在全面改選的結果中取得應有的結果。反之,若只是想用罷免打疲勞戰,最終被拖垮的不僅是被罷免者,也包含民衆對國家社會與憲政體系的信心。
罷免可以很民主,也可以很反民主。當前這波罷免戰若繼續循着政黨清算的道路狂奔下去,臺灣政治只會陷入無窮無盡的報復輪迴。該收手的就收手;該用憲政工具解套的,就大大方方端上臺面。唯有如此,人民手中的那把罷免之刃,才能真正回到它原本應該守護的價值,而不是拿來摧毀我們的自由民主。
(作者爲國立政治大學學生會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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