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廁所不聽話!陽明教養院照服員踹死身障院生 賠482萬重判9年

最高法院

臺北市陽明教養院永福之家的林姓照服員,2022年因53歲陸姓院生不配合如廁,遭其暴力腳踹致死,一、二審均依傷害致死罪判處林婦有期徒刑9年,最高法院日前駁回林婦上訴,林婦判刑9年定讞。

2022年5月12日,林婦要帶陸姓院生如廁,過程陸姓院生不願配合,遭林婦腳踢,導致顱內出血,經送醫仍因大腦位移脫疝死亡。

一審及二審認爲林婦是長期照顧被害人之人,固應較一般人更具耐心及愛心,於長期照護過程中,未能妥適調整可能產生之情緒,致生本案悲劇,依傷害致人於死罪判刑9年。林婦再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

民事求償部分,士林地院一審認爲林婦導致陸生之父、母親白髮人送黑髮人,精神上受有重大痛苦,日前判決林婦與教養院連帶賠償死者父母共482萬多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