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發佈國內首個新能源機制電價競價細則
證券時報記者 黃翔
推進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山東省近日連續發佈多個文件,引發關注。
8月7日印發的《山東省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實施方案》明確,全省風電、太陽能發電等新能源項目上網電量原則上全部進入電力市場,上網電價通過市場交易形成。8月8日,山東省對外發布《山東省新能源機制電價競價實施細則》(下稱《細則》),形成了全流程標準化的機制電價競價機制。該《細則》是全國首個針對新能源增量項目機制電價競價的省級實施細則。
《細則》採用“邊際出清+動態調整”機制,將同類型項目按申報電價從低到高排序,以最後一個入選項目報價作爲統一機制電價,確保市場的競爭性和公平性;同時針對邊際機組特殊情況設置50%的比例限制——當邊際機組入選電量不足申報量的50%時,取消其資格並以前一項目報價作爲出清價,有效避免邊際項目因入選電量過少造成的經濟損失。
《細則》針對分佈式光伏(尤其是戶用項目)規模小、主體散的特點,創新設計“自主+代理”雙參與模式。其中,自主申報的自然人戶用分佈式光伏項目免除履約保函要求,顯著降低了戶用分佈式光伏的競價門檻,使戶用光伏業主能以更低成本、更小風險參與競價。《細則》還要求分佈式項目併網需滿足“四可”(可觀、可測、可調、可控)條件,推動碎片化分佈式新能源融入電力系統調度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