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建立新能源可持續發展價格結算機制

證券時報e公司訊,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發佈《關於深化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促進新能源高質量發展的通知》,其中提到,建可持續發展價格結算機制。新能源參與電力市場交易後,在市場外建立差價結算的機制,納入機制的新能源電價水平、電量規模、執行期限等由省級價格主管部門會同省級能源主管部門、電力運行主管部門等明確。對納入機制的電量,市場交易均價低於或高於機制電價的部分,由電網企業按規定開展差價結算,結算費用納入當地系統運行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