刪地方補助款遭在野黨批違法 龔明鑫:非法律義務支出

▲國民黨立委張智倫出席內政委員會質詢。(圖/記者陳家祥攝)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28日)處理行政院單位預算解凍報告,行政院由秘書長龔明鑫率相關官員列席備詢。國民黨立委張智倫質詢時問及,行政院刪減地方一般性補助款引發爭議,但立法院當時通刪明明有明示排除法律義務支出,一般性補助款是不是義務支出?對此,龔說,就他了解不是。

根據行政院報告,114年度預算被凍結5億、凍結業務費70%約1.2億、一般行政預算凍結1000萬,一般行政中的「檔案管理典藏掃描及維護」預算凍結300萬元。性別平等業務預算凍結150萬、個資保護委員會籌備業務預算凍結100萬、營建工程預算凍結500萬、資訊管理預算凍結150萬。

張智倫質詢時指出,行政院刪減地方一般性補助款,但立法院的通刪決議有寫明要排除法律義務支出,這次行政院把直轄市跟各縣市補助款扣減25%,包含教育補助、兒少身心障礙者福利、行人安全等都會受影響,新北市有400多萬人全臺灣最多,行政支出負擔重,今年預算比去年還要少,讓地方政府無法落實照顧民衆責任,「當時通刪明明有明示排除法律義務支出,一般性補助款是不是義務支出?」

行政院秘書長龔明鑫說,他的想法也跟委員一樣,也覺得這事情非常遺憾,「當初總預算三讀通過後,行政院第一時間就表達,要我們自己刪636億這麼大額度,過去從來沒有,窒礙難行」。張智倫追問,一般性補助款是不是法律義務支出?龔明鑫表示,「就我瞭解不是」。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委吳銘修說明,地制法跟財劃法有規定,中央政府要對財政較差的地方政府酌予補助,但沒有補助標準跟數額;他指出,一般性補助款是審預算過程中,爲了審查預算歸類出的法律義務支出。張智倫說,「這是法律義務支出,依法不能刪減」,請行政院好好想一想。

另外,卓榮泰說可以用歲計賸餘補貼,但很多縣市沒有歲計賸餘、反而有很多累積虧損,這方法行不通,已經有地方首長表態要提出訴願、跟中央追償,中央是否要懸崖勒馬?龔明鑫說,三讀通過要行政院自行調整636億,窒礙難行的情況下,已經提出覆議跟釋憲相關救濟方法。

張智倫接着問到,有沒有考慮過要追加預算?龔明鑫說,就算要追加預算,也要行政院跟立法院有溝通好。張追問,所以行政院當時是想要追加預算?龔笑說,「這個...,我已經沒有那樣的記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