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職逾20年…沙鹿分行前工友挪用公款裁罰 土銀2大聲明
針對土地銀行沙鹿分行前行員挪用公款裁罰一事,土銀今發出2點聲明。圖/本報資料照片
土地銀行沙鹿分行一名任職26年的陳姓工友利用職務之便,侵佔154萬餘元,法院日前判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土銀髮表聲明指出,
一、本案是由土地銀行主動清查發現弊端,更於案發後積極追查處理,本案缺失並未造成土地銀行及客戶權益損失。
案發後土地銀行即向案關前行員陳員全數追回挪用金額及短收款項,另將該員涉案事證移送臺中地方檢察署,並陪同前往自首。
本案相關失職人員經土地銀行人事考覈委員會審議,除核予陳姓員工記過處分並終勞動僱傭關係外,其餘失職人員分別依缺失情節輕重分別核予懲處。
二、爲避免行員挪用公款情事發生,相關業務管理單位也迅速全盤檢討增修工員管理及行產出租等各項規章、作業流程及管控機制,並強化異常帳務審覈管理,增加系統監控檢核機制及加強行員教育訓練,提升行員遵法守紀觀念,以健全經營及維護資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