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遭家暴離家!工程師陪開房出遊 綠帽夫怒提告

臺北一名男子阿德(化名)指控妻子小美(化名)與工程師阿勇(化名)發展不倫戀,不僅多次牽手出遊、同住飯店,甚至深夜共處一車,親密互動宛如熱戀情侶。(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臺北一名男子阿德(化名)指控妻子小美(化名)與工程師阿勇(化名)發展不倫戀,不僅多次牽手出遊、同住飯店,甚至深夜共處一車,親密互動宛如熱戀情侶。阿德憤而提告求償150萬元,臺北地院審理後,認定阿勇與小美確實逾越一般男女交往分際,判2人須連帶賠償30萬元。可上訴。

阿德主張,他與小美結婚多年並育有2子,但自112年底起,妻子開始與任職於資策會的阿勇密切往來。113年6月13日凌晨,小美因與他發生爭執離家,阿勇竟深夜從桃園趕到臺北,兩人共處車內,併入住「多郎明哥旅館」雙人房。

此外,阿德更提供證據指出,同年8月24日,小美與阿勇同遊貢寮後,入住臺北遠東香格里拉飯店,隔天還被拍到阿勇貼心幫小美提鞋、撐傘,互動親密。9月7日兩人更在角板山十指緊扣過馬路,宛如熱戀情侶。

阿勇辯稱,他與小美只是朋友關係,6月13日當天是因小美遭家暴,他才前往陪伴協助,並未同住旅館;而8月出遊時的牽手行爲,只是朋友間的互動,並無不當。

但法官審理後認爲,飯店登記資料顯示,香格里拉住宿人數爲2人,且兩人多次出遊時有勾手、十指交扣等親密舉動,已明顯逾越一般異性朋友正常交往分際,破壞阿德婚姻圓滿,構成侵害配偶權。

法院審酌雙方經濟狀況(阿德與小美均有穩定收入,阿勇爲工程師年薪破百萬),以及侵害情節,判阿勇與小美應連帶賠償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