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出軌頻約開房!小王調侃「有老公就安分點」 綠帽夫怒了

臺中一名男子阿德(化名)指控男子阿勇(化名)明知其妻小美(化名)已婚,仍與小美頻繁聯繫,甚至多次在旅館發生關係。(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臺中一名男子阿德(化名)指控男子阿勇(化名)明知其妻小美(化名)已婚,仍與小美頻繁聯繫,甚至多次在旅館發生關係,憤而提告請求200萬元精神慰撫金。法院審理後認定,阿勇確實在知情情況下仍與小美髮展不當關係,判賠30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阿德與小美於87年結婚,育有兩名子女。然而,自113年4月27日起,阿勇便頻繁透過手機、LINE及歡歌APP與小美聯繫,雙方更在5月3日開始有親密對話,並自5月22日起陸續在臺中、南投等地的旅館發生多次性關係,即便阿德6月從泰國返臺,阿勇仍與小美於6月9日、13日相約開房。

事後,小美因不堪阿勇糾纏,6月26日將此事告知阿德,阿德得知後怒不可遏,認爲阿勇嚴重破壞其婚姻,導致家庭變調、精神飽受煎熬,遂依《民法》相關規定提告求償200萬元精神慰撫金。

對此,阿勇辯稱,他與小美透過歡歌APP認識時,對方從未表明已婚,兩人是以男女朋友關係交往。阿勇強調,自己當時經濟狀況不佳,且過去感情受挫,因此一度拒絕小美的約會邀約,後來多次開房也是由小美主動安排,甚至由小美開車載他前往汽車旅館。他坦承確實與小美髮生過關係,但否認次數如阿德所述般頻繁,並強調自己在得知小美已婚後便已斷絕往來,請求法院駁回阿德訴求。

法院審理後發現,阿德提供的歡歌APP及LINE對話截圖顯示,阿勇早在5月19日就已知曉小美已婚,對話中甚至親自說出「有老公的人就安分守己一點」,然而,他卻仍與小美頻繁聯繫,雙方在6月12日至13日間仍相約旅館開房,足見阿勇在知情情況下仍持續發展不當關係,破壞阿德的婚姻。

法官依《民法》第184條及第195條規定認定,阿勇的行爲已侵害阿德身爲配偶應享的婚姻圓滿與安全,並造成阿德精神痛苦,因此判決阿勇應賠償30萬元精神慰撫金。案件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