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外遇籤終生可能性契約 小三辯「感情有時無法控制」賠35萬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北部一名女子小花(化名)被指控與已婚同事阿哲(化名)發生不正當男女關係,兩人不僅至少發生17次性行爲,甚至拍攝性愛影片,簽署「終生可能性契約」、「分手複合條款」,因而被阿哲的妻子提告求償120萬元。法官審理之後,最終判小花應賠償正宮35萬元較爲適當。

▲小花承認曾與阿哲交往,但辯稱自己是在交往之後,才知道阿哲已婚。(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阿哲的妻子在判決書中主張,丈夫自2024年起對她的態度突然轉爲冷淡,原本以爲是工作壓力導致,後來她無意間在丈夫的手機中發現大量煽情對話、性愛影片,這才驚覺丈夫外遇女同事小花,兩人至少發生17次性行爲,還簽署「終生可能性契約」、「分手複合條款」,小花甚至傳訊息挑釁,讓她身心受創,憤而決定對小花提告求償120萬元。

對此,小花承認曾與阿哲交往,但否認同居,她表示,那些影片和協議都是在阿哲的要求之下做的,她是在交往之後才知道阿哲已婚,但「感情一事有時實非人自身所能控制」,她多次想要分手,都被阿哲找藉口說服,後來終於下定決心結束這段感情,沒想到阿哲仍糾纏不休,她希望阿哲能好好迴歸家庭,於是決定將這件事情告訴正宮,纔會在2024年8月間傳訊息暗示正宮,並非挑釁。

法官審理之後認爲,小花是在明知阿哲已婚的情況下,仍持續與對方保持交往關係,期間發生多次性行爲,確實已經侵害到正宮的配偶關係身分法益,且情節重大,考量到雙方的身分、地位、經濟收入等因素後,最終判她應賠償正宮35萬元較爲適當,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