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控「被2男輪流綠」求償60萬 妻:他先撩妹還喊一起洗澡

▲妻子外遇2男,人夫氣炸向法院求償。(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一對同爲軍方任職士官長的夫妻,離婚後互控侵害配偶權,丈夫指控妻子在婚姻期間與2男子發生婚外情,讓他綠光罩頂,怒求償60萬元;妻子則反控丈夫長期與異性有不當往來,寫了切結書仍不斷外遇。法院審理後認定雙方均有不當行爲,但妻子確有外遇事實,最終判決妻子應賠償丈夫20萬元。

判決書指出,該對怨偶於2012年5月4日結婚,育有2名子女,但婚姻於2024年9月30日以調解離婚收場。人夫指控,妻子在2023年8月間,分別與2男子出遊併發生性行爲,嚴重侵害其配偶權,因此向法院求償60萬元精神慰撫金。

妻子則反駁,丈夫在婚姻期間多次與異性有不當對話,甚至簽署過「不再外遇」切結書,但屢次違反承諾。她表示,兩人早已分居,感情破裂,且離婚調解時已約定互不追究婚姻期間的爭議,認爲丈夫提告違反協議。

法院審理後確認,妻子確實與2男發生婚外情,侵害丈夫的配偶權。不過,法官也發現該名人夫在婚姻期間曾與多名女性有曖昧對話,包括「好想抱抱妳」、「一起洗澡」等內容,顯見其對婚姻忠誠度亦有不足。

此外,法院認定離婚調解僅放棄「離婚損害賠償請求權」,不影響丈夫基於「侵權行爲」的求償權利,因此妻子主張「已和解免責」並無理由。

法官審酌雙方經均在軍分擔任士官長、認爲妻子應與兩名外遇男子,各賠償丈夫20萬元,但因人夫已與其中一人和解,另一人也已賠償2萬元,最終判定妻子只須再各賠償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