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營建剩餘土石方增75% 卓榮泰:2027年底完成填埋
行政院長卓榮泰主持行政院會。(圖/行政院提供)
行政院長卓榮泰於今(15)日院會聽取環境部與內政部所提,營建剩餘土石方棄置問題解決對策與二仁溪河道廢棄物清理未來規劃,並指示透過中央與地方跨部會、跨局處通力合作,打破權責壁壘,建立全方位廢棄物管理機制。另爲防堵非法棄置,環境部長彭啓明補充,研擬修正《廢棄物清理法》及訂定「資源循環促進法」草案,預計5月底公告,拚下會期送入立法院審議。
卓榮泰表示,全國近10年營建剩餘土石方增加幅度達75%,導致處理量能不足,需進行填埋,而過去營建工地產出土石方與廢棄物的管理機制不一致,營建產出物非法棄置案件不斷髮生,對環境衛生與國土永續都造成嚴重影響。
卓榮泰指出,依照《廢棄物清理法》,執行機關爲地方政府,環境部此次提出的統合性方針,由中央與地方共同以拓增營建剩餘土石方去化量能、統一管理強度、建置智慧圍籬而推動相關的修法作業,務必於116年底前達成營建剩餘土石方填埋需求,妥善處理營建產出物最終去化問題。
卓榮泰強調,二仁溪河道廢棄物問題存在已久,請環境部主動承擔、加強督導,持續辦理污染智慧監管控,並監管相關污染物,提高民衆參與程度,希望在中央與地方共同努力合作下,於117年如期如質完成。
環境部指出,營建土石方近年平均產出量約4,000萬餘方(m3),其中約有1,000萬方需要填埋,現有土資場及大型工程可供土方填埋量不足,且區域不平衡。此外,土石方與廢棄物之管理強度差異及土方法規強制力不足等因素,使得北土、北廢南運時有所聞,並有不肖業者鑽管理漏洞以謀私利。
環境部表示,針對營建產出物去化與管理,內政部與環境部邀集地方政府、關係公會、業者等釐清問題,歷經4次雙次長會議針對關鍵問題提出「拓增土方最終場所去處」、「統一土方及廢棄物管理強度」、「建置智慧圍籬」及「精進法規制度」等四大對策,期透過地方政府成立「營建產出物跨局處推動平臺」作爲對口,與內政部及環境部共同推動。
此外,針對修法及立法議題,環境部資源循環署長賴瑩瑩提到,《廢清法》修正草案將加重組織犯罪處罰刑度,擬增列「再利用」等行爲要件;非法棄置刑責自5年提升至7年且不得緩刑;對於農地和敏感地區污染,擬將罰金上限自1,500萬元提高至2,000萬元;且爲防止犯罪集團脫產,修法將明定提前債權保全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