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代表田軒:儘快推進商自然人個人破產法立法工作
北京商報訊(記者劉四紅)在全國兩會召開之際,全國人大代表、清華大學國家金融研究院院長田軒提交了關於儘快推進商自然人個人破產法立法工作的建議。
近年來,我國高度重視創新創業發展,但目前尚未出臺全國性的個人破產法律法規,導致商自然人在企業經營失敗時,因承擔無限連帶責任而陷入困境,這不僅抑制了創業積極性,也與國家鼓勵創新創業的政策導向背道而馳。
對此,田軒表示,推進個人破產法立法工作,對於保護創新創業和企業家精神具有重要意義。
一是建議儘快啓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破產法》立法程序。明確立法目標,以保護"誠實而不幸"的商自然人爲核心,爲其提供債務豁免機制,激發創新創業活力。立法應明確適用主體範圍,限定爲與企業經營相關的商自然人,包括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等。同時,建立合理的免責制度,明確免責條件和範圍,優化破產程序,設立簡化版程序,降低申請門檻,建立專門的破產管理人制度,確保破產程序的公正性和透明性。
二是加快完善配套制度建設。應完善個人信用體系,加快建設全國統一的個人信用信息平臺,整合信用數據,建立信用評級和修復機制。優化財產登記制度,建立統一的個人財產登記系統,完善夫妻共同財產處置規則。設立破產輔導與援助機制,爲商自然人提供專業的破產諮詢和輔導服務,確保其能夠順利進入破產程序。
三是建議推動金融機構支持個人破產改革。修訂《貸款通則》及相關規定,允許金融機構在個人破產案件中對個人貸款進行減免或豁免,建立免責機制。加強金融機構與法院的協作,建立常態化工作機制,促進信息共享與溝通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