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代表顧天翊:推進科創金融政策體系建設,開展機制產品創新

南方財經全媒體集團全國兩會報道組 楊希 北京報道

我國正在不斷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與科技產業創新需求相適應的多層次金融供給體系,積極探索新型舉國體制下創新資本要素市場化配置路徑和模式。

3月4日,2025年全國兩會拉開帷幕。今年,全國人大代表、國家開發銀行黨委組織部部長、人力資源部總經理顧天翊帶來了一份《關於進一步推進科創金融政策體系建設,培育產融深度融合市場生態的建議》。

顧天翊認爲,經過多年發展,我國形成了以銀行信貸爲主、以股權投資爲輔、以科技保險爲補充、以政府資金信用爲支撐的多元化、多層次的科創企業金融支持體系。然而,金融體系發展不均衡問題尚未得到根本扭轉,長期以來形成的銀行貸款爲主體的融資格局不會在短期內得到改變。

基於現狀,顧天翊提出了四方面對策建議。一是加強政策指導協調;二是開展機制產品創新;三是注重實施風險管控;四是做好相關政策保障。“發揮銀行的紐帶協調作用,拓展服務科創企業的維度,實現從單純資金提供者向融資推動者的轉變。”顧天翊建議道。

投貸聯動不協調

科創企業走在科技的前沿,對科技創新的需求最迫切、認知最敏感、傳播最迅速,是科技創新產業創新和市場需求重要的銜接點,是推進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深度融合的最關鍵環節,也是金融發揮支持作用的最主要着力點。

經過多年發展,我國形成了以銀行信貸爲主、以股權投資爲輔、以科技保險爲補充、以政府資金信用爲支撐的多元化、多層次的科創企業金融支持體系。

“然而,金融體系發展不均衡問題尚未得到根本扭轉,長期以來形成的銀行貸款爲主體的融資格局不會在短期內得到改變。現實中存在諸多因素限制銀行資金流向科創企業,銀行體系支持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面臨着挑戰。”顧天翊表示。顧天翊主要提及四個方面。

第一是傳統信貸不適應。科創企業具備技術創新的能力,又高度依賴技術優勢,極易受市場風險的影響,當市場條件發生變化、技術更新升級時,就會暴露其資本規模小、缺乏管理能力的劣勢。銀行在承擔科創企業固有高風險的同時,僅能收取固定收益,無法以企業價值的高成長抵補高風險損失。

第二是產品創新不充分。科創信用貸款方面,銀行現行各種產品本質上仍然是普惠型流動資金貸款,無法滿足科創企業的實際用款需求,無法支持企業開展中長期的研發活動。此外,現行流動資金貸款在資金缺口測算和受託支付標準等方面的要求,也與科創企業不夠匹配。此外,我國大多數商業銀行對開展無形資產質押貸款也依然處於審慎推動階段。

第三是投貸聯動不協調。投貸聯動的核心是“以投資收益抵補信貸風險損失”,但在實踐中,真正可以大規模推廣、風險較低且切實可行的模式並不多見。究其原因,一是受法規的限制;二是“投”和“貸”在時間跨度上難以協調;三是目前“盡職免責”制度缺乏可操作性;此外,還有我國大多數私營股權投資機構的投資目的都是短期上市並實現投資的快速變現等原因。

第四是配套要素不健全。考覈體系方面,針對科技企業的專門評級標準還沒有建立起來;人才培養方面,銀行科技信貸從業人員大多不具備科創產業的專業知識背景,無法準確判斷科創企業的市場前景;風控體系方面,科技信貸更加需要創新貸前調查、貸時審查和貸後檢查的標準和操作流程;三方服務方面,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擔保機構等專業機構數量不少,但缺乏針對科創企業及其創新成果進行評估和判斷的專業能力,難以對科技信貸市場提供有力支持。

建議開展機制產品創新

基於前述現實因素,爲進一步完善培育產融深度融合的市場生態,更好促進科技創新、產業創新,顧天翊提出了四方面對策建議。

一是加強政策指導協調。發揮政府的組織指導功能,優化科技資源和金融資源配置,一方面根據產業發展規劃和企業發展情況,定期推出投資、貸款建議支持企業名單,對銀行拓展業務給予指導;另一方面繼續通過稅收優惠、財政補貼、風險擔保、政府採購等措施持續幫助科創企業更好獲得金融支持。發揮銀行的紐帶協調作用,拓展服務科創企業的維度,實現從單純資金提供者向融資組織者的轉變,幫助企業建立有效的商業模式和穩健的經營管理,將“好技術”轉化爲“好產品”。

二是開展機制產品創新。聚焦戰略性新興產業中實施“卡脖子”關鍵核心技術攻關、重點基礎研究與應用研發的科創企業,設立政策性科創產業基金開展夾層投資,設立專門科創事業部開展銀行表內投貸聯動。建議以政策性金融機構爲先導,在現行金融監管框架內開展專項試點行動。首批啓動資本金可由各機構自行出資或發債募集,業務上封閉運行,財務上獨立覈算,人員配置上與現機構共享。

三是注重實施風險管控。科創產業基金和表內投貸聯動均應設立單獨的子公司或事業部,配置專業獨立的工作團隊,與傳統銀行業務部門在資金籌集、收益覈算、賬務處理等方面相互獨立。從實施節奏看,建議選取深圳、蘇州、天津濱海新區等地區試驗推行,給予正式的沙盒監管授權。建議監管部門合理降低風險權重,必要時由中央統籌對試點銀行實施增資。

四是做好相關政策保障。明確人才培養目標,注重實踐鍛鍊,強化交流合作,建設長效人才培養機制,重點培養行業專家型金融從業人員和三方服務人員,總結提煉優秀案例在業內予以推廣。改變傳統信貸過於看重關鍵財務指標的評價方式,更加看重技術因素和未來價值因素,並轉化爲量化指標。建議引入政府主管部門、行業專家共同參與模型建設和優化。嚴格落實“三個區分開來”,爲科技信貸設置標準明晰的差異化風險容忍政策,確保監管部門具體操作與宏觀政策緊密結合,在相對長的評估週期內,動態的統籌的考慮收益損失情況,從寬啓動對個人的追責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