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4女詭辯「帥氣無法抗拒」 環保署淫狼李健育遭判5年2月

▲李健育遭爆性侵、性騷多女,其中4女提出告訴。(圖/資料照)

記者郭玗潔/臺中報導

前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長李健育藉長官權勢,於2022年、2023年間對4名女下屬和學員性侵、猥褻,犯後李不認罪,自認依自己的外型、個性、穿着,女性對他已達無法抗拒的程度。不過法官不這麼認爲,判定李健育犯強制性交、強制猥褻、利用權勢猥褻共8罪,合併處5年2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李健育任職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所轄機關首長時,於2022年6月28日和秘書A女到連江縣出差,在公務車上將狼爪伸入A女衣內撫摸,經A女抗拒,李健育仍抓住她頭部強行舌吻10多秒,被推開才罷手。

2023年2月20日上午11時許,李健育又在臺中市辦公室內,將手伸進下屬B女衣服內,碰觸她鎖骨和左胸上方部位,還惡問「妳怕我再伸進去嗎?」經B女表示害怕才停手;同年6月12日,李健育趁B女陪同出差並投宿花蓮某飯店的機會,在他房門口玄關處,從後方猛力環抱B女胸部上方處,再將自己頭部下巴靠在B女肩膀上,B女強力掙脫後離去。

2022年2月18日中午某時,李健育見下屬C女於假日在辦公室補班,兩度從C女上衣領口伸手進衣內撫摸。又趁C女陪他出差搭公務車回臺北時,在後座要C女伸手讓他把玩手掌,再掀起她上衣撫摸腹部、強吻嘴巴;同年5、6月間又在臺中市首長辦公室附設首長個人休息室內,對C女猥褻得逞,這次李更試圖將手伸入C女內褲褲頭;7月間李再度趁出差投宿民宿,正面抱住C女並強吻,經C女反抗才停止。

李健育犯行不斷升級,在他教授廢棄物處理專業人員證照課程時,認識學員D女,趁D女於2023年4月21日到首長辦公室索取報考公務員參考資料時,邀她到首長個人休息室,不顧D女反抗,強行摸胸、指侵得逞,再趁D女走回首長辦公室時,強行對她舌吻,經D女扭頭抗拒,才讓她離開。

全案曝光後,李健育仗勢着沒有直接證據,面對監察院詢問時仍一再狡辯、毫無悔意,他自認個性較爲外放、穿着較爲帥氣,對自己的外型、個性、穿着都非常有自信,認爲女同仁對他的近身「關心」應不會厭惡,甚至已達無法抗拒的程度。審理時,李仍否認犯行,推說他因酒醉記憶斷片、記憶淡忘了,不知道自己做過這些行爲,或說自己因慰勞動機而替女下屬按摩,對D女強制性交的部分,則辯稱兩人曾在2023年3月間交往,隔年2月才分手,D女爲挾怨報復。

不過法官不採信李健育說法,認爲D女案發後情緒極度緊張,立即對B、C女表示遭李強吻等情,能證明兩人並非合意。雖D女也主動提及與李爲情人關係,且曾發生親密舉動,但難因此推論D女所述不實,判定李健育犯行屬實,依他犯5個強制猥褻罪,2個對受監督之人利用權勢猥褻罪、1個強制性交罪,8罪合併執行5年2月徒刑。可上訴。

另B女於2023年9月和李健育坐高鐵出差,李健育將手指伸入B女鈕釦縫隙,用手指戳她胸部,B女驚恐說「不可以這樣」,李健育還笑回「不能分享一下嗎」等情,因B女在去年12月13日提告,已超過告訴期間,因此不受理。

● 《ETtoday新聞雲》提醒您:性侵害就是犯罪,請撥打11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