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之狼!李健育猥褻性侵4女竟扯酒醉斷片 法院判5年2月
前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 (現爲環境部環境管理署)總隊長李健育,對3名女秘書、1名女學員猥褻、指侵,多人懾於他是機關最高長官被迫隱忍,事後曝光李遭收押、起訴;臺中地院審理時,李辯稱「酒醉斷片」,法院以他身爲高級文官但行爲惡劣,依強制性交等8罪判5年2月,可上訴。
臺中地檢署今年4月指揮搜索後將李健育聲押獲准,查出李男2022年6月和女秘書到連江出差,卻在公務車上摸她腹部、手伸入衣服,不顧對方制止竟抓頭強行舌吻十幾秒。
2023年2月,李在環境督察總隊臺中辦公室內,亂摸女秘書上胸、鎖骨,就連搭高鐵出差途中,大膽在車廂內用手指伸進對方襯衫扣縫處戳胸,6月到花蓮公務行程下榻飯店期間,從後環抱女子上胸、頭靠她左肩,女子懾於李男總隊長的權威,隱忍屈從多時。
李男同時性騷多位女秘書,還會伸鹹豬手從其領口進入內衣摸胸、正面環抱強吻,或在公務車後座掀開對方衣服,強壓頭部靠近親吻,還用手嘗試進入女子褲頭,到外島出差住民宿時,用雙手抓扶女子頭強吻。
檢方還查出,李2023年4月趁1名女學員拜訪時,邀她到個人休息室內,卻手解開其襯衫釦子摸胸,不顧女子反抗還用另一手伸她褲頭指侵、強吻。
檢方訊時,李僅坦承猥褻,否認性侵,辯稱和女學員是交往關係,除被害女子指證歷歷,有環保署長官也證稱,接獲3名女秘書遇害後,馬上傳LINE向時任環保署長張子敬報告;檢方起訴痛批,李身爲單位最高長官,卻利用職務、權威侵犯女同事,重創機關形象,建請法官從重量刑。
臺中地院審理時,李男就部分行爲否認,辯稱他或因「酒醉記憶斷片」或因「記憶淡忘」,另就其中1名女秘書部分,李視對方爲親密家人,因她體態較豐滿,是出於體諒工作辛勞按摩她肩膀,或出於糾正其衣着才觸碰身體。
李男還說,和女學員發展戀情,有經她同意才碰嘴脣,還說當時在首長辦公室內,是女子自行解開衣服,自己只有摸胸沒有性交;中院比對多名被害人證詞、事後傳訊等,不採信李男辯詞。
中院審酌,李男犯後積極和4人達成和解、賠償,堪認有填補損害,但他時任環保署「高級文官」有保持公務員品位義務,和被害人是長官部屬、朋友關係,卻利用上班、出差機會侵犯,行爲惡劣,釀4人無法抹滅創傷。
中院審理後依5個強制猥褻、2個利用權勢猥褻罪,及1個強制性交罪等,一共判李健育5年2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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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地院依強制性交等8罪判李健育5年2月,李目前仍在羈押中。圖/本報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