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恐涉詐通報165監控帳戶 銀行員竟洩漏這消息遭判刑

臺中邱姓男子擔任兆豐銀行行員時,得知吳姓前妻誤將公司戶頭交給詐騙集團,發現自己恐涉及洗錢隨即通知「165」轉知銀行監控該帳戶,邱向同事打聽監控內容後,竟泄漏給受監控申請人即吳女得知,法院依泄漏關於申報疑似洗錢案件消息罪判邱2月,緩刑2年,可上訴。

檢方查,邱男當時在兆豐商業銀行豐原分行擔任行員,爲金融從事人員,因新北市警局刑警大隊偵辦呂姓男子詐欺案,該詐騙集團在臉書散佈不實創立貸款公司,誘騙民衆設立公司、商號,再將以公司、商號名義申設的金融帳戶交由機房作爲收贓款的人頭戶。

檢方指出,新北刑大偵辦該詐團時,發現邱男的吳姓前妻涉嫌於2024年1月9日,以她擔任負責人的某藝術美學公司向兆豐銀行申設帳戶,再交由詐團作爲人頭戶,因發覺自己恐涉犯洗錢罪,就依法通報「165」反詐騙中心轉知兆豐銀行對該帳戶監控。

邱男詢問其他分行同事得知該監控內容,同年月17日竟然用LINE告知吳女,有關監控內容包括關閉自動交易、設定款項只進不出、金額轉出需本人臨櫃辦理,及異常資金匯入通報,予以泄漏給受監控申請人即吳女。

後來吳女爲表示清白,主動致電新北市刑大詢問,警方因而循線查獲,檢方依洗錢防制法起訴邱男。

臺中地院審理時,因邱男認罪,並和檢察官於審判外達成認罪協商,經檢方聲請改依協商程序而爲判決,法院不經言詞辯論,於協商合議範圍內,依修正前洗錢防制法泄漏關於申報疑似洗錢案件消息罪,判處邱男2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判決確定後像公庫支付7萬元。

臺中司法大廈。記者曾健祐/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