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JKF女郎捷運站失控大鬧 警一查竟藏「喪屍煙彈」下場慘了

JKF女郎賈瞳瞳涉毒,臺北地院依照施用二級毒品罪判賈女2月。(圖/翻攝曈曈tonetone 臉書)

臺北市大安區捷運大安站14日下午發生一起女子情緒失控事件,警方到場處理時,意外查獲二級毒品「依託咪酯」電子煙彈。(圖/簡銘柱翻攝)

臺北市大安區捷運大安站14日下午發生一起女子情緒失控事件,警方到場處理時,意外查獲二級毒品「依託咪酯」電子煙彈。(圖/簡銘柱翻攝)

臺北市大安區捷運大安站1月14日下午發生一起女子情緒失控事件,警方到場處理時,意外查獲二級毒品「依託咪酯」電子煙彈,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送辦,而這名涉案女子就是擁有34E的好身材的前JKF女郎賈瞳瞳,近日遭臺北地院依施用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2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大安分局瑞安街派出所今年1月14日下午2時許接獲報案,指捷運大安站內有2名女子發生爭執,甚至爆發肢體拉扯。警方趕抵現場後,發現24歲賈姓女子情緒激動、言行異常,疑似精神狀況不穩,爲避免發生危險,立即通報救護車準備強制送醫。

就在警方陪同賈女等待救護車期間,賈女突然表示需要上廁所,女警陪同進入捷運站廁所時,她竟主動從身上掏出一顆電子煙彈,並要求警方「幫忙處理」。員警察覺有異,立即進行毒品快篩,結果呈現二級毒品「依託咪酯」陽性反應,當場將她逮捕。

法官認爲,賈女過去曾因施用毒品接受觀察、勒戒,但在離開勒戒所後,卻又於3年內重蹈覆轍,戒癮意志薄弱,其施用與持有行爲不僅對自身健康造成嚴重危害,也對社會風氣與治安有潛在影響。

全案經臺北地院簡易庭審理,法官考量賈女坦承犯行,犯後態度尚可,並參酌其先前施用之次數、頻率、持有毒品之數量、前案紀錄表之素行、自述高職畢業之智識程度、從事直播、外拍、SHOWGIRL等工作、家庭經濟狀況貧寒之生活情況等一切情狀,依施用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2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大安分局呼籲,新興毒品常僞裝成電子煙、糖果等形式,尤其年輕族羣容易因好奇或同儕壓力誤觸法網,民衆若發現可疑物品,應立即向警方舉報,切勿因一時好奇而毀掉人生。全案訊後已將賈女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臺北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