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二度中風全身癱瘓 服刑夫出獄分居2年訴斷婚
妻子二度中風全身癱瘓,服刑夫出獄後,因爲分居2年訴請離婚獲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國與妻子小萱(均化名)在4年前結婚,但雙方的婚姻僅維持短短時間便陷入困境。阿國因爲犯案入監,服刑出獄後就與小萱分居超過2年,2人雖然曾經談妥要離婚,卻因爲小萱二度中風、癱瘓臥牀,而且無法簽字,阿國只好向法院訴請離婚。
法院審審理,阿國表示,他與小萱在2020年結婚,但是好景不常,兩人婚後生活並不和睦,雙方原本已經談好協議離婚,卻因小萱中風無法親筆簽字,纔不得不向法院提出訴請。他也聲稱,小萱在他出獄後,雙方僅見過一次面,之後再也沒有聯繫,婚姻早已失去互信與共同生活的基礎。
由於小萱因中風癱瘓,住在療養院,言語與書寫能力皆喪失,因此由她的特別代理人代表出庭。代理人表示,小萱僅能靠點頭與手勢表達,但她最後曾表表示「願意離婚」。不過,阿國出獄後未曾再探視,雙方形同陌路。
法官考量,婚姻應以互信、互助爲基礎,但阿國與小萱分居多年,毫無夫妻互動,婚姻早已名存實亡。再加上小萱也曾表達「願意離婚」,由於雙方婚姻確已破裂,依民法第1052條第2項,裁定準許離婚。
另外,小萱先前育有的未成年兒子的監護問題,因爲阿國並非是生父,婚後也與小孩互動有限,並且阿國坦言並無意願也無能力監護。至於小萱因中風失能,根本無法照料小孩。社工訪視報告更指出,小孩目前主要由姑婆協助生活起居,但姑婆明白表示,她也無意承擔監護責任。
法官審酌,小孩在法院在審理時,有親口表示希望由祖母擔任監護人,而祖母也有承諾:「孫子願意來XX跟我住,我一定會扶養他。」日前依法宣判,基於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判決由祖母擔任其監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