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車禍癱瘓臥牀6年 妻忍痛求解脫!準離婚子女改姓
丈夫車禍癱瘓臥牀6年,妻忍痛求解脫!判準離婚,並且子女改姓。(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婦人小萱的丈夫阿國(均化名),因爲在6年前遭遇嚴重車禍,導致頭部外傷合併腦出血,長期臥牀無法自理。即便法院當時已裁定由小萱擔任監護人,夫妻關係卻形同名存實亡。如今,她在獨自扶養兩名未成年子女多年後,忍痛訴請離婚,並聲請由她單獨行使親權,同時將孩子的姓氏改隨母姓。
判決書指出,小萱與阿國在2018年結婚,但阿國隔年不幸車禍,造成腦部嚴重損傷,之後一直臥病在安養院,至今長達6年無法恢復。小萱不僅須負擔龐大的安養費用,還得獨自撫養兩名年幼子女。她向法院陳述,丈夫的病況屬於《民法》規定「重大不治之惡疾」,婚姻早已失去實質意義,請求准予離婚。
而阿國的特別代理人表示,對於離婚與親權歸屬並未爭執,全盤同意小萱的聲請。法院調查後認定,兩人雖仍具形式上的婚姻關係,但事實上早已不存在夫妻互愛、互助的生活。若強行維持名存實亡的婚姻,只會讓雙方陷入無謂的矛盾與痛苦,因此依《民法》規定,判決准許離婚。
至於親權與子女改姓部分,經過詳細調查,社工訪視報告指出,兩名未成年子女自出生以來均由小萱一手照顧,與母親情感依附深厚,對於父親則幾乎沒有印象。
孩子在訪視中甚至直言「沒有爸爸」,並表達希望改隨母姓的意願。考量孩子的心理認同與家庭歸屬感,法院認定變更姓氏符合最佳利益,最終裁準由小萱單獨行使親權,並將兩名子女的姓氏變更爲小萱的姓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