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貨物稅調降...別急
有立委提案調降汽車貨物稅,財政部對此建議,應視後續與美方談判議題,再擬訂汽車貨物稅調整方向,以免減損談判籌碼。聯合報系資料照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23)日將審查朝野立委、黨團所提《貨物稅條例》修法共34案,較具共識爲延長節能家電退稅;其中有立委提案調降汽車貨物稅,財政部對此建議,應視後續與美方談判議題,再擬訂汽車貨物稅調整方向,以免減損談判籌碼。
貨物稅條例修正案五花八門,立委認爲,我國貨物稅與國際間貨物稅課稅型態不但有顯著差異,貨物稅實徵稅額佔GDP比重也遠超出國際平均值,建議刪除飲料、果汁、電器民生產品、汽機車等品項;臺北市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也請願,建議重新檢討電器類貨品課稅必要性。
財政部迴應,貨物稅是針對特定貨物課徵的特種消費稅,針對耗用能源,例如油氣類、車輛類及電器類,具外部不利益例如水泥、橡膠輪胎、平板玻璃,以及影響健康,例如飲料品等貨物課稅,也符合國際趨勢,且目前已提供純天然果汁與蔬菜汁免徵貨物稅,及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的租稅優惠。另外,建議檢討電器類貨物稅稅制時,財政部認爲,應與未來是否課徵碳稅等議題通盤考量。
針對立委提案調降燃油小客車及燃油機車貨物稅稅率,或免徵機車貨物稅及刪除車輛類貨物稅規定部分,財政部表示,近年已對電動車輛或中古汽機車及老舊大型車提供汰舊換新等減免徵貨物稅措施,實質減輕貨物稅負擔;同時,近來美國採取對等關稅,談判內容或涉非關稅壁壘,建議後續視美方談判議題,再擬訂汽車貨物稅稅率調整方向,以免減損我國可能談判籌碼。
至於朝野立委提案延長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措施實施期間爲五年六個月或常態化、或提高減徵金額或免稅等提案,財政部迴應,目前已有政院版,將延長實施至2027年底,並授權可由行政院視實際延長一次,以兩年爲限。
至於延長電動車免徵貨物稅、延長汽機車及大型車汰舊換新減免徵貨物稅實施期限部分,財政部指出,應由經濟部、環境部等業管機關在屆期前審慎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