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亮女檢座4度放行洗錢大亨逃海外 職務法庭輕判罰俸3月約40萬

▲新北地檢署檢察官王塗芝,獲懲戒法院輕判罰俸3月。(圖/王塗芝提供)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新北地檢署女檢察官王塗芝,2020年間兩度與多名警官到豪宅與銀樓地下室唱歌;另外也在偵辦洗錢大亨郭哲敏案件時,4度放行郭哲敏,讓他潛逃海外。案經移送監察院調查後,監察院彈劾王塗芝並送交懲戒法院職務法庭議處。職務法庭9日輕判罰俸3月,約40萬元。可上訴。

本案緣於2020年1月間警政署政風室於臺北市衡陽路高級餐廳舉行尾牙,結束後由新北市刑大高層邀約,到信義區某豪宅續攤歡唱;當時豪宅招待所內設有撞球檯、籃球機與KTV設備,現場約有10人,除了王塗芝以外,還有當時警政署政風室主任、女檢察官黃錦秋,其他人都是警察。除了這次尾牙到此豪宅招待所內飲酒歡唱以外,當年的7月間,黃錦秋、王塗芝第二度再到同招待所內飲酒歡唱。

但事後卻爆發該處豪宅是「88會館」,負責人就是名模錢帥君的男友、人稱「洗錢大亨」的郭哲敏;另外銀樓地下室就是睿森銀樓負責人、人稱「洗錢教父」塗誠文的房屋。2名女檢察官出入不適當場所,引發喧然大波。

此外,偵辦郭哲敏案件的王塗芝,在2022年3月起,到隔年的5月間,共計簽發4張拘票給予移民署,要求若郭哲敏要出境時,先留置在機場後通知刑事局前來逮人。但是郭哲敏在當年9月、10月,共計4次進出國門,移民署雖然通知王塗芝,但王塗芝都指示不要逮捕郭哲敏,讓他正常出入關。最後郭哲敏在2022年11月就潛逃海外遭發佈通緝;一直到2023年8月間,警方纔透過司法互助,自泰國將郭哲敏引渡回臺。監察院也認爲王塗芝在偵辦本案有疏失,經過調查後,監察院決議彈劾王塗芝,送交職務法庭議處。

不過職務法庭審理後,認爲王塗芝的行爲雖然有違失,但並未達重大的程度,因此9日宣判,僅輕判王塗芝罰款,金額爲月薪俸3個月,約4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