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學姐到88會館卻出事!漂亮女檢座「3迴應」 感謝洗刷縱放污名
▲新北地檢署檢察官王塗芝。(圖/王塗芝提供)
記者黃哲民/臺北報導
新北地檢署檢察官王塗芝2020年參加檢察官學姐、時任警政署政風室主任黃錦秋安排的飯局,並隨學姐到地下匯兌業者的招待所免費吃喝,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先前已重判黃免除檢察官職務、轉任檢察事務官,今(9日)輕判王罰俸3個月,王迴應感謝職務法庭洗刷她縱放犯人犯的污名,收到判決再研究是否上訴。
王塗芝今迴應職務法庭判決的全文如下:
1.首先感謝懲戒法院釐清我並無縱放之舉,也無怠於管理拘票繳回之行爲,此部分能還我清白,對我實屬意義重大。
2.其次感謝懲戒法院肯認我過去辦案實績評論整體屬認真、投入工作的檢察官,亦無不良素行,不畏權勢主動配合調查的肯定。
3.主文結果對我而言非完全盡如人意,對於本案我與辦案團隊積極扣得當時史上最高2.4億元不法所得,仍受罰俸結果,確實遺憾,待收到完整內容後,再行研議決定是否上訴。
本案源於王塗芝受黃錦秋邀請,與檢警辦案團隊聚餐,2020年1月17日被帶往地下匯兌業者郭哲敏的88會館續攤唱歌、同年7月10日到另名地下匯兌業者塗誠文的睿森銀樓續攤,接受吃喝招待。
後來王塗芝於2022年2月到同年11月,指揮偵辦郭哲敏所涉跨境洗錢案,開立拘票指示相關機關在郭入出境時留置拘提,但搜索約談前夕,郭於同年10月26日欲搭機出國,王認爲當時尚非動手時機,指示放行,並仍於11月初發動偵辦,郭滯留海外10個月,才被通緝帶回歸案。
郭哲敏逃亡期間,88會館招待賓客影像外流,多名警官中箭落馬,接着黃錦秋、王塗芝等人也被揭露去過88會館與睿森銀樓,王塗芝解釋當時根本不知續攤地點是誰的、也沒看過招待所主人,僅短暫停留就離開,但因事件鬧大,她和黃錦秋分別經高檢署、法務部移送監察院通過彈劾,再移送職務法庭審理。
黃錦秋被認定事發後一再狡詞否認,更要求王塗芝改口否認一起去過88會館、意圖卸責,幸好王拒絕配合,職務法庭今年(2025年)2月25日重判黃免除檢察官職務、轉任檢察事務官,黃上訴求翻盤,法務部也上訴,要求黃連檢察事務官都不能做。
至於王塗芝所涉案情,職務法庭認爲無從證明她縱放、包庇郭哲敏,但她2次到私人招待所接受招待,以及開立拘票有違比例原則等,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有懲戒必要,今判她「罰款,其數額爲現職月俸給總額叄個月」,金額約4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