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刑警民宅查槍竟遺留配槍 家屬防栽贓急報案處理
澎湖縣警局馬公分局偵查隊昨天清晨7時許,前往莊姓男子家中查緝槍械,搜索後未發現槍械,將莊男帶回調查,警方離開現場後,莊男的胞弟在家中發現1個側背袋,內有手槍與警察證件,連忙報案說「撿到」槍彈並帶到派出所歸還。馬公警分局說,同仁搜索時順遺落個人裝備,保管公物不當,將依規定懲處。
警方表示,馬公警分局偵查隊接獲線報,指稱莊姓男子(40歲)擁有槍械,報請檢察官指揮後,昨天清晨7時許持拘票、搜索票到莊男家中查緝,10多名幹員進入莊男家中後,控制住莊男胞弟與母親,並前往二樓控制住莊姓男子,搜索數十分鐘,未發現任何槍械,但仍將莊男帶回警局訊問,並依涉嫌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檢方復訊,被無保請回。
當警方全數離開莊宅,莊的胞弟在一樓客廳的椅子,發現1個側背袋,打開後發現內有手槍及警察證件,他覺得這包槍彈非常可疑,因爲警方來他家搜索槍彈,卻把裝有手槍的袋子放在他家,「這是要幹什麼?」
莊的胞弟擔心遭栽贓,向派出所報案自清,但警方第一次接到報案電話,竟以爲他在開玩笑,要他自己把槍彈拿到派出所;胞弟再度報案,警方仍質疑,莊男把整袋槍案拿到派出所,警方纔發現是偵查隊的幹員把槍彈留在現場。
馬公分局表示,偵查隊1名刑警到莊宅搜索時,不慎把側揹包留在現場,內有1把公發PPQ手槍及24顆子彈、搜索票、1具無線電等裝備;警方將當事人帶回分局途中,同仁發現其個人攜行裝備,不慎遺留在莊宅,莊男的胞弟隨後將該裝備送交至派出所處理。
馬公分局長呂文廷說,同仁持搜索票及拘票執行查緝,其個人裝備不慎遺落,幸未造成嚴重影響,相關缺失,將於調查完畢後,依規定懲處。
澎湖縣警局馬公分局偵查隊前天清晨,持搜索票及拘票前往某民宅查緝槍械,其中1名警官竟把裝有公發手槍1把、24發子彈、搜索票、無線電等裝備的側揹包遺留在現場。圖/讀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