孃家有事無法回臺 老婆卻人間蒸發17年!人夫怒斬婚姻
聲稱孃家有事無法回臺灣,老婆卻人間蒸發17年!人夫怒斬婚姻獲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國與越南籍女子小萱(均化名)在2007年結婚,在臺灣登記結婚後,小萱短暫來臺離境返回越南,起先小萱推說孃家有事無法回臺,之後就找不到人,打電話也無法聯絡。阿國不滿17年來分居並且無從聯繫,婚姻已有難以維持之重大事由,因此依法訴請離婚。
法院審理,阿國的現任女友證稱,她與阿國認識交往1年,阿國與父母同住沒有其他人了。阿國有跟她說小萱來臺不到一年就說要回越南,後來就沒有要回來,再後來就聯絡不上。他們已經分居太久,且也沒有感情沒有聯繫,婚姻很難再維持下去。
法官調閱入出境資料顯示,小萱當年入境來臺短暫居住,卻在1個月後離臺後,迄今未曾再度來臺。而且小萱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庭,也未提出書狀陳述或聲明。足見阿國主張雙方長期分居生活,現在已無聯繫等請,堪信爲真實。
法官考量,小萱未顧及阿國的感受,來臺未久逕自離家回越南,自此不再返家與阿國同住,雙方也已多年未有聯繫,導致分居至今已17年,婚姻中夫妻彼此扶持之特質已蕩然無存,僅存夫妻之名,而無夫妻之實。日前依法宣判,阿國訴請離婚爲有理由,應予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