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薪百萬汽車主管多次外遇還苛扣家用 妻怒訴離婚獲准!
桃園一名年薪破百萬的汽車製造業主管,婚後不僅多次外遇,還苛扣妻兒生活費,妻子心寒攜子離家並訴請離婚。(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桃園一名年薪破百萬的汽車製造業主管,婚後不僅多次外遇,還苛扣妻兒生活費,妻子心寒攜子離家並訴請離婚。桃園地院審理後,認定丈夫行爲已嚴重破壞婚姻,判準離婚,並須支付妻子951萬元剩餘財產分配及精神賠償,子女監護權由妻子擔任主要照顧者。可上訴。
判決指出,40歲丈夫阿德(化名)與39歲妻子小美(化名)2012年結婚,育有一名7歲兒子。小美指控,婚後丈夫多次與女性友人曖昧互動,2014年更被發現與女子擁抱合照,甚至傳訊「我不怕離婚」。2022年間,丈夫變本加厲,不僅深夜外出,還與多名女子牽手、摟抱,甚至趁小美出國帶女子回家過夜。
小美忍無可忍,2022年2月帶兒子回孃家,並提起離婚訴訟。她痛訴,丈夫月薪8萬,卻只給1.1萬家用,連保險費都拒繳,害保單停效。
法院審理時,阿德辯稱與女性友人只是「純友誼」,否認發生性關係,更反控妻子不讓他探視兒子。但法官檢視證據後認定,阿德與異性親密互動已逾越正常社交分際,加上雙方分居3年、溝通破裂,婚姻已無法維持,依《民法》第1052條判準離婚。
由於夫妻採「法定財產製」,法院計算雙方婚後財產差額後,判丈夫須給付妻子951萬元。此外,丈夫外遇侵害配偶權,再判賠10萬元精神撫慰金。
社工訪視發現,兒子長期由媽媽照顧,情感依附較深,因此判決由媽媽擔任主要照顧者,但重大事項須與爸爸共同決定。爸爸每月須支付1.6萬元扶養費,並可依規定探視兒子,包括每週末、寒暑假及特定節日。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