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夫揹債500萬還被小三告恐嚇 人妻怒訴離婚獲准

臺南一名人妻爲丈夫的事業揹債,丈夫不告而別在外結識小三,人妻還遭小三告恐嚇,人妻訴請離婚獲臺南地方法院判準。(本報資料照片/郭良傑臺南傳真)

臺南一名工程行老闆阿德(化名)爲了資金週轉,叫妻子阿香(化名)幫他借信貸500萬元,結果錢給阿德拿去用,阿香卻欠了一身債,阿德前年7月爲躲債倉皇離家,還在外結識小三,阿香透過社羣通訊軟體告知小三「阿德是人夫」,竟遭小三提告恐嚇,阿德還對小三聲稱「阿香霸佔財產」,讓阿香感到心寒,向法院訴請離婚及爭取女兒扶養權,獲臺南地方法院判準。

阿香向法院聲請指出,她與阿德3年多前結婚,2人婚後育有一女,阿德從事工程業,爲了事業資金週轉及處理欠債,用阿香名義辦理信貸500萬元幫忙還債,沒想到阿德拿到錢後一走了之,500萬元債務丟給阿香,讓她頻繁遭到追債,因無法還款,還要獨力扶養女兒,不得已只能聲請更生程序。

阿德讓阿香一人揹債,更在2023年7月間突然離家出走,並拒絕透露行蹤,兩人只能透過手機通訊軟體聯繫,後來有朋友撞見阿德和小三騎車雙載、晚上在公園牽手散步,阿香才知道阿德出軌。阿香透過社羣軟體找到小三,告知阿德已婚,卻反遭小三提告恐嚇。

令阿香傷心的是,阿德對小三和債主說,「是妻子把所有財產拿走,他纔會無力償還債務」,阿香得知此事後心灰意冷,答阿德提議離婚,但阿德只傳簡訊表示同意,卻始終不願意出面,阿香無奈之下,向法院訴請離婚及爭取女兒監護權。面對阿香訴請離婚及爭取女兒監護權,阿德接到法院都未到庭,也沒有提出任何書狀聲明或陳述。

法官查證阿香與阿德的通聯紀錄,加上阿德從頭到尾都沒有理會這場官司,認定阿香的主張可採信。因阿德沒有舉證拒絕同居的正當理由,法官認定他有違背同居義務的事實,是惡意遺棄妻子,阿香依法訴請離婚屬正當,判準兩人離婚,女兒監護權歸阿香,阿德每月須負擔女兒扶養費8千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