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轉! 立委蔡易餘指翁重鈞家族賣軍糧賺11億 「有所本」更一審判免賠

民進黨立委蔡易餘2016年開記者會,質疑時任國民黨立委翁重鈞的家族企業「玉豐糧食公司」低價收購白米,再高價轉賣軍糧給國防部,20年來獲利11億元,另在政論節目公開批評。翁認爲名譽受損求償200萬元,要求登報道歉,臺北地方法院判蔡應賠償20萬元,案經纏訟,臺灣高等法院更一審今改判免賠。

翁重鈞主張,玉豐僅承包軍糧白米「密封加工」,只賺取包裝工錢,再交給農糧署販售給國防部,公司並未「販售」軍糧,蔡嚴重損害他的名譽和社會評價,要求蔡賠償200萬元精神慰撫金,並登報、臉書道歉。

北院認爲,依照公司登記資料,翁是玉豐公司董事,蔡的言論確實會讓大衆認爲翁利用立委身分牟取暴利,足以造成名譽受損;就玉豐公司低買高賣一事,蔡也未經查證就發表言論,就擅自推測玉豐公司獲利11億,且玉豐公司和農糧署之間有契約,足以證明公司僅領取代工費用。

翁重鈞、蔡易餘皆上訴高院,高院前審2021年3月30日除維持蔡賠償20萬元外,蔡還須在報紙上刊登道歉啓事,但最高法院廢棄、發回更審。

高院更一審認爲,蔡易餘提到玉豐公司購買白米包裝機、軍糧由翁重鈞家族在做等語,有玉豐公司經濟部公司及分公司基本資料查詢網頁、臺南高分院判決爲言論依據,玉豐公司自1996年2月起辦理軍糧白米密封包裝業務迄今,也與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南區分署函文提供契約文件相符,可見蔡易餘言論「均有所憑」。

蔡易餘又稱將二氧化碳包裝改成真空包裝、是否保存較久、繳交軍糧改採政府採購公開招標等語,有提出衛生福利部2016年10月27日函爲論述依據,農糧署辦理公糧的政府採購業務可受公評,善意評論是否有繼續採行二氧化碳包裝的限制性招標必要,更一審認爲應受言論自由保障。

此外,更一審認爲蔡易餘就玉豐公司因公糧、軍糧承作農糧署委託的業務,而獲有相當利潤及獲利的事實,依證據資料已有相當理由確信所述爲真。更一審認爲蔡就可受公評之事善意發表言論,難認侵害翁重鈞名譽權,因此改判免賠,翁重鈞得上訴。

立法委員蔡易餘(左)、翁重鈞。圖/聯合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