纏訟8年!批翁重鈞家族賣軍糧賺11億 立委蔡易餘「有所本」免賠確定
民進黨立委蔡易餘2016年開記者會質疑時任國民黨立委翁重鈞的家族企業「玉豐糧食公司」低價收購白米,再高價轉賣軍糧給國防部,20年來獲利11億元,另在政論節目公開批評。翁認爲名譽受損求償200萬元,要求登報道歉,一、二審判蔡應賠償20萬,但更一審逆轉免賠,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翁重鈞主張,玉豐僅承包軍糧白米「密封加工」,只賺取包裝工錢,再交給農糧署販售給國防部,公司並未「販售」軍糧,蔡嚴重損害他的名譽和社會評價,要求蔡賠償200萬元精神慰撫金,並登報、臉書道歉。
法院認爲依照公司登記資料,翁是玉豐公司董事,蔡的言論確實會讓大衆認爲翁利用立委身分牟取暴利,足以造成名譽受損;就玉豐公司低買高賣一事,蔡也未經查證就發表言論,就擅自推測玉豐公司獲利11億,且玉豐公司和農糧署之間有契約,足以證明公司僅領取代工費用。
一、二審皆判蔡易餘應賠償翁重鈞20萬元之外,蔡還須在報紙上刊登道歉啓事,但案件上訴至最高法院,判決被廢棄發回更審。
更一審認爲,蔡易餘提到玉豐購買白米包裝機、軍糧由翁重鈞家族在做等語,有相關查詢網頁、臺南高分院判決爲言論依據,玉豐公司自1996年2月起辦理軍糧白米密封包裝業務迄今,也與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南區分署函文提供契約文件相符,可見蔡易餘言論「均有所憑」。
蔡易餘又稱將二氧化碳包裝改成真空包裝、是否保存較久、繳交軍糧改採政府採購公開招標等語,有提出衛生福利部2016年10月27日函爲論述依據,農糧署辦理公糧的政府採購業務可受公評,善意評論是否有繼續採行二氧化碳包裝的限制性招標必要,更一審認爲應受言論自由保障。
更一審指出,蔡易餘就玉豐公司因公糧、軍糧承作農糧署委託的業務,而獲有相當利潤及獲利的事實,依證據資料已有相當理由確信所述爲真,蔡就可受公評之事善意發表言論,難認侵害翁重鈞名譽權,改判免賠。翁重鈞上訴,最高法院認爲判決沒有違誤,駁回上訴而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