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T告基市府強盜罪不起訴高檢發回 謝國樑:積極配合調查
主富公司(NET)不滿基隆東岸商場點交提告市長謝國樑及官員12人違反強盜罪,基隆地檢署日前不起訴處分,但NET聲請再議,高檢署1日發回續查。謝國樑表示,尊重高檢發回的判斷,市府會積極配合調查。(徐佑升攝)
基隆市政府去年因與東岸商場承包商大日公司不續約,2月按契約點交商場給新廠商微風公司,但主富公司(NET)不滿點交流程,提告市長謝國樑及官員在內12人違反刑法加重強盜罪,基隆地檢署認定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但NET不服聲請再議,高檢署1日發回續查。謝國樑表示,尊重高檢的發回,市府會積極配合基檢的後續調查及說明。
去年2月1日凌晨,由於東岸商場原經營公司大日未能續約,市府要點交給商場新廠商微風公司,但NET未配合點交2樓至4樓商場,謝國樑指示時任基隆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分局長林詔徹派遣警力至東岸商場,並由時任基市府交通處長王圳宏破壞商場門鎖後,將東岸商場點交給微風。
但NET認爲,東岸商場是該公司獨資興建,應享有所有權,因此向基隆地檢署提告包括謝國樑、王圳宏等12人,涉犯《刑法》無故侵入他人建築物、竊占、加重強盜及毀損等罪。
不過檢察官調查後認爲,東岸商場本身爲東岸停車場,是基市府自2016年起與大日公司簽訂東岸停車場營運移轉契約,NET並非契約當事人,而是以大日公司協力廠商名義加入東岸停車場營運移轉契約。
此外,NET雖主張東岸商場是該公司獨資興建,但大日公司給予NET減免租金,所謂的「獨資興建」有疑義;而NET在2017年與大日公司簽訂的協議書,內容也包括向大日公司承租建物,因此,檢方認爲NET主張享有所有權有疑問。
而當初東岸停車場營運續約時,市府也曾表示營運期滿基市府得逕行收回包括增建建物在內的全部資產,NET也於2020年10月出具合作同意書。
至於市府在進入東岸商場後,僅對公共區域及營運管理所需之設備進行營運移交,其餘主富公司相關私人物品都沒有挪動,檢方認爲不能因此認定市府相關被告有強盜犯意,最終予以不起訴處分。
但NET公司不服聲請再議,高檢署受理後,經審查再議理由,認爲一審偵查尚不完備,1日發回基檢命續行偵查。
針對高檢發回的裁定,謝國樑2日表示,他尊重高檢的發回,也會配合基檢的相關調查,如果有傳喚市府官員,也會配合進行相關說明,市府會全力配合高檢和基檢針對東岸商場的部分,進行更深入的調查。至於基檢與NET公司針對高檢發回,均暫不迴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