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T再議成功!謝國樑接管東岸商場不起訴 高檢署發回續查

臺高高檢署

基隆市政府去年2月強制點交東岸商場引發糾紛,事後NET主富公司提告基隆市長謝國樑、時任基隆市交通處長王圳宏12人,涉嫌竊占等罪,基隆地檢署上月不起訴謝國樑12人,但NET公司不服,聲請再議成功,臺灣高檢署1日發回基檢續行偵查。

本案源於去年2月1日凌晨零時,基隆市政府在警方配合下,強制點交東岸商場。但NET公司認爲,東岸商場是該公司獨資興建,應享有所有權,因此向基隆地檢署提告包括謝國樑、王圳宏等12人,涉犯《刑法》無故侵入他人建築物、竊占、加重強盜及毀損等罪。

基檢認爲,東岸商場是基於東岸停車場,基市府自2016年起與大日公司簽訂東岸停車場營運移轉契約,NET公司並非契約當事人,而是以大日公司協力廠商名義加入東岸停車場營運移轉契約。

縱使NET公司主張東岸商場是該公司獨資興建,但大日公司給予NET公司減免租金,認爲所謂的「獨資興建」有疑義,另外,依NET公司2017年與大日公司簽訂的協議書,內容也包括向大日公司承租建物,因此NET主張享有所有權尚有疑問。

此外基市府與大日公司針對東岸停車場營運續約時,明白指出營運期滿基市府得逕行收回包括增建建物在內的全部資產,NET公司也於2020年10月出具合作同意書。因此基隆市政府依約收回,難認謝國樑等人主觀上有違法犯意。

至於NET公司主張,以東岸商場的產權爭議對大日公司及基隆市政府提出相關民事保全程序,但在市府強制點交前,分別經法院裁定主富公司無理由,或由該公司自行撤回聲請,因此亦難認定謝國樑等人有非法侵奪該公司財產權之主觀犯意。

再者,市府在進入東岸商場後,僅對公共區域及營運管理所需之設備進行營運移交,其餘NET相關私人物品都沒有挪動,故強盜罪嫌不足。

基檢在今年2月以罪嫌不足,不起訴謝國樑12人,NET公司不服,向臺灣高檢署聲請再議,臺高檢審查認爲,基檢偵查有不完備之處,發回基檢命令續行偵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