鬧離婚出爛招!男見妻回孃家謊報失蹤 害警登載不實下場出爐
屏東林男明知妻子回孃家卻謊報失蹤,導致警方受理報案登載不實,法官依僞造文書判林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可上訴。(謝佳潾攝)
林男、陳女夫妻倆在鬧離婚期間,孩子扶養權問題談不攏,陳女憤而回孃家居住,不料,林男疑爲報復對方,竟向警方謊報妻子失蹤,不僅害陳女隨時遭查報干擾,還害受理報案的警察登載不實,案經屏東地院審結後,法官依僞造文書判林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2022年9月間,林男與陳女正鬧離婚,2人就孩子扶養權談不攏,陳女憤而搬回孃家居住,但期間仍會回家探視孩子、也會與林男詢問孩子的狀況,不料,林男疑爲報復對方,竟向警方謊報妻子失蹤。
警方在不知情的狀況下,在受理案件證明單、受理案件明細表、失蹤人口系統資料報表等公文書上登載不實,還上傳至警政署失蹤人口系統,不僅導致警察登載不實,還害陳女有隨時遭協尋查報干擾之虞。
全案在陳女接到警察來電後曝光,但林男否認犯行,辯稱是擔心妻子安全才會報案,但法官不採信,案經審結後依僞造文書罪判林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