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唐尪不滿分居「狂報妻子失蹤」 鬧遍銀行辦停卡下場慘了

不滿妻子離家分居,丈夫向派出所謊報妻子失蹤。(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新北一名女子小春(化名),因與丈夫阿威(化名)感情不睦,搬離住家改去與姪女同住,丈夫眼看勸不回,竟兩度將其報爲失蹤人口,並停用她手中所有的金融卡、信用卡。法院近日審結,依犯行使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判處阿威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中表示,阿威發現小春2022年9月間搬離住處後,明知其非失蹤情形,竟跑去派出所報小春爲失蹤人口,受理報案的警員因不知情,經形式審查後將此不實事項登載在「失蹤人口系統--資料報表」中。

小春得知後,自行前往派出所撤尋,豈料撤不到4日,阿威故態復萌,再次前往所內報失蹤。

不僅如此,阿威知曉小春的個人資訊,竟在其離家期間,打電話給銀行的客服人員,將妻子所有的金融卡及信用卡報掛失。

新北地院審酌,阿威向派出所警員謊報小春失蹤,足以生損害於小春及警察機關對於失蹤人口管理之正確性;又未經小春同意,向銀行客服人員辦理相關掛失動作,足侵害小春及上開銀對帳戶管理之正確性。,法官考慮阿威犯後坦承犯行,最終依犯行使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判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