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無照超速、紅燈右轉被罰積欠5.2萬元不繳 遭執行存款查扣急繳清
屏東市一名20歲男子無照駕駛,5年內多次交通違規超速、闖紅燈右轉累計遭裁罰5萬2700元,用分期繳納僅繳7800元后就不再繳了,移送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執行,屏東分署查扣名下存款後,這名男子隨即繳清積欠的交通罰單欠款。
屏東分署表示,清查後發現這名男子有不動產、車輛、存款,通知這名男要儘快繳清交通違規罰款,但都遲未繳納或清償,承辦書記官決定發文對男子名下存款扣押,男子得知郵局存款被足額扣押後,馬上到分署表示要繳清交通違規欠款,分署在男子繳清違規罰鍰後立即撤銷扣押。
屏東分署指出,無照違規駕駛已修法加重處罰,18歲民衆未領有駕駛執照者,可到就近的公路監理機關考領普通汽車駕駛執照、輕型或普通重型機車駕駛執照。
若民衆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被移送到執行分署行政執行,除有積欠交通違規案件罰鍰需全部繳清,或者有受限期不得考領駕駛執照處分,須於期間屆滿後,始得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駕駛執照考驗登記等例外規定,否則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64條規定,經行政執行機關覈准分期繳納並於繳納第一期罰鍰金額後,公路監理機關得先註記其申請車輛駕駛考驗登記。
書記官辦理執行案件示意圖。圖/屏東分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