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金融制度型開放進入國家戰略驅動的新階段|金融百家

文/閆志攀 廣州市社會科學院財政金融研究所

2025年5月,中央金融部委會同廣東省政府推出首個金融支持南沙專項政策——《關於金融支持廣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粵港澳全面合作的意見》(簡稱“南沙金融30條”),這一部署既是落實《南沙方案》第一階段目標的關鍵舉措,也標誌着南沙金融制度型開放進入國家戰略驅動的新階段。

“南沙金融30條”圍繞將廣州南沙建設成爲我國金融業對外開放試驗示範窗口、金融創新功能承載區,粵港澳大灣區國際金融樞紐重要節點,部署了完善創新創業金融服務、加強社會民生領域金融服務、發展特色金融產品、推進粵港澳金融市場互聯互通、開展跨境金融創新與交流、完善金融監管機制6個方面、27項金融改革創新工作

那麼,應當在如何“南沙金融30條”的出臺重要意義,又應如何做好“南沙金融30條”的“後半篇文章”?

落實《南沙方案》的關鍵一招

出臺“南沙金融30條”是落實《南沙方案》、推動南沙金融開放特色化發展的關鍵一招。

一是有助於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打造制度型開放新高地。《南沙方案》明確提出“有序推進金融市場互聯互通”“加強國際經濟合作”的戰略要求。“南沙金融30條”助力構建與國際高標準規則精準對接的金融開放平臺,有助於南沙提升金融發展的國際化水平,在服務和參與共建粵港澳大灣區、“一帶一路”建設中發揮重要支點作用。同時,加快制度創新成果複製推廣,有助於強化南沙對外開放平臺“以點帶面”“先行先試”的功能優勢,支持金融機構加強海外佈局和國際化經營,全面提升金融業綜合競爭力。

二是有助於拓展對內對外開放新空間,構建雙循環戰略鏈接。《南沙方案》提出“建設中國企業‘走出去’綜合服務基地”的戰略定位。“南沙金融30條”通過促進域內外資金更便捷地流向生產、貿易領域,推動形成互利合作的產業分工格局。通過加速投貸聯動、FT賬戶等金融創新政策落地,爲裝備、技術、標準等“走出去”提供跨境金融支持。依託高水平開放平臺優勢,南沙將進一步聯通國內國際兩個市場、匯聚國內外資源,持續深化金融業各領域交流合作,爲金融企業出海開拓國際市場提供新通道,助力構建新發展格局。

三是有助於更好統籌開放與安全,築牢金融風險防控體系。《南沙方案》強調“加強金融監管合作,提升風險監測、預警、處置能力”。“南沙金融30條”通過積極探索跨境合作監管模式,助力提升跨境金融監管的專業性、有效性和協調性。通過搭建開放金融平臺,倒逼金融機構從戰略、管理、產品和業務等多個維度打造核心競爭力,增強金融風險防禦能力,爲金融業高水平對外開放提供安全保障。

此外,“南沙金融30條”對落實國家“自貿區提升戰略”同樣意義重大。“南沙金融30條”從完善創新創業金融服務、推進金融市場互聯互通等多方面發力,推動各類金融資源更高效流通。以跨境金融創新、特色金融服務等爲抓手,促進粵港澳三地金融規則銜接、市場融合,協同推動廣東自貿區金融高水平制度型開放。同時,“南沙金融30條”爲其他自貿區提供可借鑑的金融開放創新樣本,在跨境支付、跨境保險產品開發等方面的探索,對全國自貿區金融開放具有典型示範意義。

做好“南沙金融30條”後半篇文章

落實“南沙金融30條”,應立足“國家的南沙”,以服務國家重大戰略爲導向,充分發揮制度創新試驗田作用,爲國家試製度、探新路;立足“粵港澳大灣區的南沙”,構建多層次規則銜接體系,將“軟聯通”作爲政策的核心突破口;立足“廣東的南沙”,遵循與前海、橫琴“錯位競爭、功能互補”的發展邏輯,構建具有南沙標識度的特色金融生態;立足“《南沙方案》的南沙”,建設高水平對外開放門戶。

下一步,建議重點圍繞科創金融、民生金融、特色金融、開放合作和風險防控等“五大工程”,做好南沙金融專項政策“後半篇文章”,推進打造高能級金融開放平臺。

在科創金融方面,構建全鏈條創新支持體系。一是深化跨境科研數據協同管理。依託南沙國際數據自貿港,搭建“粵港澳科研數據協同管理平臺”,通過隱私計算與聯邦學習技術,實現生物醫藥、量子信息等敏感數據可控共享。探索設立跨境科研數據資產登記中心,建立數據確權、估值及收益分配機制,開展數據資產組合證券化試點。聯合港澳共建“灣區科研協作網絡”,開發跨境科研資金智能分賬系統,試點科技人才跨境股權激勵稅收遞延政策,構建科研成果智能評估體系。推動建立科研數據安全共保機制,設立風險補償基金,降低數據跨境合規風險。

二是完善戰略性新興產業金融支撐。設立“前沿技術市場化評估平臺”,組建科學家、產業資本及應用場景方聯合評審體系,開展商業航天、基因技術等價值評估。創新研發成果掛鉤型融資工具,允許企業以未來五年技術轉化預期收益爲標的設計可轉換債券。建設“產業鏈智能分析中心”,開發基於產業關聯圖譜的AI投資決策系統。支持科研團隊以技術方案入股產業基金,實施階梯式超額收益分成機制。

在民生金融方面,深化灣區民生金融服務創新。一是升級數字身份金融服務體系。構建“灣區居民數字身份認證體系”,整合港澳居民電子證照、醫療健康及社保數據,運用零知識證明技術生成可驗證身份標識。推出跨境職業資格互認憑證,納入ACCA、CFA等國際認證信息,便利港澳專業人才執業登記,實現“一鍵開通”數字人民幣錢包及創業融資服務。創新“綠色行爲信用激勵”,將碳足跡數據納入個人徵信評估,對低碳家庭給予按揭利率優惠。試點智慧口岸金融服務艙,實現數字人民幣與港澳支付工具互聯互通,提供跨境通勤保險及匯兌服務。

二是創新跨境養老金融模式。建立“灣區養老金跨域管理機制”,試點港澳退休金與內地賬戶銜接,開發多幣種養老理財產品。打造銀髮財富管理平臺,集成智能投顧、跨境支付等功能,提供個性化養老資產配置方案。探索“跨境保險服務互通”,允許港澳保險機構設立售後中心,試點境內投保境外理賠服務。設立養老金融創新試驗區,放寬港澳資管機構准入,開發跨境養老目標基金,探索養老積分與金融服務兌換機制。完善跨境理財通業務監測體系,建立三地徵信數據共享標準,設立跨境金融爭議調解中心。

在特色金融方面,強化產業金融差異化發展。一是推動航運金融數字化升級。支持廣州期貨交易所創新航運低碳權益交易產品,探索船舶租賃資產跨境流通試點,構建基於航行數據的實時碳覈算系統。建設智慧港口數字平臺,融合物聯網與5G技術實現物流、資金流、信息流協同,開發電子倉單質押融資等產品。建立“綠色航運金融標準”,配套低碳船舶保費優惠及專項貸款支持。

二是圍繞低空經濟發展需求創新金融服務。籌建“空天資源登記平臺”,制定衛星軌道及數據權益估值規範。發行商業航天專項債券,支持發射保險基金建設。創新“星際物流期權產品”,提供軌道資源預定金融服務。搭建太空經濟要素交易中心,推動衛星數據NFT化及IP運營,開發基於遙感技術的農業保險及航運風險對衝產品。

在開放合作方面,建設國際金融合作門戶。一是優化外資機構引進機制。在CEPA框架下擴大港澳金融機構業務範圍,試點外資銀行“負面清單+國民待遇”管理模式,吸引外資銀行法人機構落戶,支持設立跨境財富管理中心。推動粵港澳銀行聯合授信,開展跨境銀團貸款合作。放寬外資券商展業限制,允許開展科創板做市及跨境資管業務。探索港澳保險機構綜合服務中心,創新“大灣區醫療直付保險”等產品。支持保險資金通過QFLP參與基建項目,試點跨境資產證券化產品。

二是健全企業“走出去”金融支撐體系。設立“企業走出去金融綜合服務平臺”,整合政策性金融工具,提供匯率避險、海外併購等一站式服務。構建跨境投資智能匹配系統,建立國別風險數據庫及項目信息庫。擴大跨境人民幣結算範圍,探索“境外項目+境內證券化”聯動模式。

在風險防控方面,統籌推進穿透式監管與容錯機制建設。一是強化金融風險智能監測。構建AI驅動的風險溯源系統,實時追蹤跨境資金流動,自動識別異常交易鏈條。建立監管沙盒模擬平臺,對創新業務進行全流程壓力測試,完善合規性智能合約庫。

三是打造與港澳規則銜接的高效解紛平臺。推動設立南沙金融法庭,集中管轄跨境金融合約、數字資產交易等專業化案件。引入香港仲裁規則設立智能仲裁專區,運用區塊鏈存證技術提升仲裁效率,與南沙金融法庭形成“訴仲對接”機制。建立“監管容錯機制”,對非主觀違規行爲實施分級處置,允許首次違規以輔導替代處罰,二次違規啓動隔離整改程序。發佈金融創新負面清單,明確虛擬資產、數據跨境等領域監管邊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