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法院重拳打擊 兩年判處電詐案536件

近年來,南京法院依法從嚴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及上下游關聯犯罪,有力遏制電詐犯罪增長勢頭。24日,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通報打擊治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工作情況和典型案例。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獲悉,兩年來,全市法院判處電信網絡詐騙案件536件1477人,其中包括涉緬北等特大跨境電詐案件91件333人。此外,還判處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幫助信息網絡犯罪等其他關聯犯罪2236件3319人。

典型案例一 犯罪集團藏身阿聯酋,跨境詐騙2700餘萬元

黃某某等人在阿聯酋加入針對中國大陸居民的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集團,該犯罪集團以集中居住,統一管理,階段實施誘導被害人註冊APP、發小額紅包、引誘被害人大額充值等手段騙取錢財,共計騙得180餘名被害人2700餘萬元。南京江寧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爲,黃某某等行爲均已構成詐騙罪且系共同犯罪,予以判罰。

本案系典型的跨境電信網絡詐騙案,該境外犯罪集團層級嚴密、分工明確、得手率較高,被騙羣衆人數多、分佈廣,財產損失巨大,嚴重影響社會和諧穩定。人民法院積極推進電信網絡詐騙的源頭治理與綜合治理,依法準確認定犯罪集團,堅決遏制規模化跨境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多發高發勢頭。

典型案例二 同城約會APP誘騙男性充值打賞,詐騙2.3億餘元

高某等通過運營“悅聊”APP,以“同城約會可以發生性關係”爲誘餌,誘騙男性充值、打賞,共計騙取財物2.3億餘元。南京市玄武區人民法院一審、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認爲,高某等人的行爲均已構成詐騙罪,且系共同犯罪,予以判罰。

人民法院準確把握平臺運營者的技術支持在犯罪中的關鍵作用,依法認定平臺運營者爲主犯,對於規範懲處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具有重要指導意義,同時也警示平臺運營者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加強技術管控和資金監管,共同維護網絡空間安全。

典型案例三 虛假代購熱門演唱會門票,大學生被騙

李某某通過網絡發佈虛假代購演唱會門票信息,先後騙取包括大學生汪某某等在內10名被害人共計2萬餘元。南京市高淳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爲,李某某的行爲已構成詐騙罪,予以判罰。

近年來,文旅市場愈發火熱,明星演唱會門票一票難求。一些詐騙分子利用粉絲、歌迷迫切求票的心理,動起了小心思、歪腦筋。汪某某等大學生,社會經驗不足,辨別能力欠缺,缺乏警惕心,爲圓觀演夢,落入犯罪分子的圈套。人民法院在嚴厲打擊詐騙犯罪的同時,提醒廣大歌迷,尤其是社會經驗不足、防騙意識薄弱的在校學生增強防騙意識,通過主辦方平臺或者授權的正規渠道購買門票,不要輕信“黃牛票”“內部票”等票源信息,避免產生經濟損失。

典型案例四 提供“手機口”技術支持,構成共同詐騙

劉某等明知他人實施電信網絡詐騙活動,仍用多部手機、對錄線等組裝“手機口”設備爲其提供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該技術可將境外電話轉化顯示爲本地號碼,共計詐騙56萬餘元。南京市溧水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爲,劉某等構成詐騙罪,予以判罰。

近年來,隨着“斷卡”行動和反詐宣傳的縱深開展,境外詐騙分子不斷更替詐騙手段、變換作案工具,其中,利用“手機口”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漸呈高發態勢。人民法院對此類犯罪行爲判處刑罰,對於依法全鏈條懲治電信網絡詐騙犯罪背後的黑灰產違法行爲有積極意義。

文/萬承源

(揚子晚報)

編輯/倪家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