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出重拳 電詐首腦遭判無期

杜絕電詐亂象,大陸最高人民法院24日公佈7件電信網路詐騙及其關聯犯罪典型案例,其中有4名主要首腦依法重判「無期徒刑」。圖爲緬甸苗瓦迪地區的200名中國籍涉詐犯嫌,經泰國被公安機關押解回大陸。(新華社)

近年跨境電信詐騙猖獗,不少大陸民衆受騙血本無歸之餘,甚至還有大陸藝人遭騙一度淪爲「豬仔」。爲杜絕相關亂象,大陸最高人民法院祭出重拳,24日公佈7件人民法院審結的電信網路詐騙及其關聯犯罪典型案例,其中有4名主要首腦因組建跨境電詐犯罪集團,依法重判「無期徒刑」,殺雞儆猴意味濃厚。

新華社報導,此次發佈的被告人黃某等3人詐騙案和被告人餘某詐騙、組織他人偷渡國(邊)境等案,4名被告人出境組建電信網路詐騙犯罪集團,均首要分子,餘某還組織衆多人員出境實施犯罪,均被依法重判無期徒刑。楊某等3人詐騙案,被告人楊某曾因實施電信網路詐騙犯罪被判刑又重操舊業,被依法嚴懲。

大陸最高人民法院指出,人民法院依法嚴懲電信網路詐騙及其關聯犯罪,嚴懲電信網路詐騙犯罪集團首要分子,嚴懲爲境外電信網路詐騙犯罪集團組織人員偷渡國(邊)境的「蛇頭」,嚴懲利用未成年人、在校學生實施電信網路詐騙犯罪人員等,明確釋放從重懲治的強烈信號,督促犯罪分子主動退贓退賠,最大限度爲受騙羣衆挽回經濟損失。

報導稱,近年有詐騙組織採用多種手段拉攏、引誘未成年人、在校學生作爲實施犯罪的「工具人」,或者針對未成年人、在校學生實施詐騙,社會危害嚴重,必須依法嚴懲。此次發佈的被告人肖某誠等2人詐騙案,被告人招募、利用未成年人實施電信網路詐騙犯罪,人民法院對相關被告人依法從重處罰。

大陸最高人民法院還稱,下一步將全力推進打擊治理電信網路詐騙及其關聯犯罪工作,堅決遏制電信網路詐騙犯罪多發高發趨勢,維護民衆生命財產安全和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