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生活不檢點又愛玩 20年活在恐懼中!孩子求免養獲准

母親當年生活不檢點又愛玩,已經20年生活在恐懼中!孩子求免除扶養義務獲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68歲婦人小萱(化名)被孩子控訴,在他約7歲時離婚,他就由祖父母與父親扶養照顧。母親離婚後生活不檢點,染有酗酒、賭博等惡習,常酒後前來騷擾,整個巷弄都能聽到咆哮與敲門聲,近20年來只要他不接電話,母親就會借酒裝瘋騷擾他的家庭,導致他們飽受折磨活在恐懼中。不滿母親所爲,憤而訴請免除扶養義務。

法院審理,孩子指控,母親當年離婚後偶有現身,但多年來屈指可數的會面,反而加深他的厭惡與恐懼,整個成長過程,從未感收到一絲絲母愛。不滿母親離婚後,無正當理由未對他盡扶養義務,並且情節重大。

而小萱的代理人到庭表示,小萱失智狀況嚴重,並且意識混亂,已經被安置在老人長期照護中心。法官考量,小萱近3年都沒有所得,名下也無任何財產,堪認已是不能維持生活之人。

孩子的父親到庭證稱,孩子出生後是由祖父母照顧,小萱那時候是20幾歲還很貪玩,脾氣也很大,他勸說時,小萱還會跟他生氣,也會打小孩,他勸小萱不要打小孩,但小萱卻比他還兇。小萱每天不是看電視,要不然就是出去閒晃,在家裡根本待不住。飯也是祖父母煮的,而他的弟弟妹妹也會幫忙帶小孩。

小萱也沒有在工作,孩子出生後,雖然他與小萱會吵架,但他還是選擇原諒,5年生了3個小孩,後來有一次叫小萱不要再打小孩,竟然就負氣離家出走約2年,後來聽同事說小萱好像有外遇,他還看到小萱跟別人有說有笑,但小萱看到他時竟說「你來幹什麼!」最終2人因個性不合,就去戶政事務所辦離婚,3個小孩小萱都不要。

法官審酌,小萱身爲人母,卻漠視法律規定的扶養義務,無視稚齡子女受扶養之需求,未曾扶養、照顧過孩子,導致從未感受過母愛,小萱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並且情節重大。日前依法宣判,免除孩子對母親小萱的扶養義務,爲有理由,應予准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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