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鐵激戰小三還拍親密裸照 遭抓姦竟提離婚!正宮怒告結果出爐

臺中一名人夫阿德(化名)在婚姻期間,與小美(化名)發展不倫戀,兩人不僅多次出遊過夜,更在摩鐵裸身相擁自拍,結果被元配阿芳(化名)發現。(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臺中一名人夫阿德(化名)在婚姻期間,與小美(化名)發展不倫戀,兩人不僅多次出遊過夜,更在摩鐵裸身相擁自拍,結果被元配阿芳(化名)發現。阿芳心碎提告,向兩人求償100萬元。臺中地院審結,認定兩人行爲已嚴重侵害配偶權,判決阿德與小美應連帶賠償30萬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阿德與阿芳於103年結婚,育有一女,但婚姻最終在去年12月協議離婚。離婚的導火線,正是阿芳發現丈夫阿德在婚姻存續期間,與小美髮生親密關係。

阿芳在法庭上提出鐵證,包括兩人的親密對話紀錄、出遊照片,以及數張在汽車旅館內「裸體相擁」的自拍照片。證據顯示,阿德與小美自去年5月起,多次相約至琉球、墾丁、高雄等地旅遊並同宿過夜,甚至在七夕情人節還一起浪漫散步賞夜景。

更讓阿芳崩潰的是,她還發現阿德包包內藏有避孕藥,且藥丸數量隨被告2人出遊後減少,據此主張2人已有性行爲,嚴重破壞她的婚姻幸福,導致她罹患憂鬱症,身心受創。

對於交往事實,阿德與小美均不爭執,但辯稱沒有發生性行爲,並質疑「配偶權」概念的正當性。然而,法官當庭打臉他們的說法。

法院在判決理由中明確指出,婚姻以相互誠實爲基礎,配偶與他人間若有逾越普通朋友分際的行爲,破壞婚姻圓滿幸福,情節重大者就是侵權。法官審酌那些「裸體相擁」的照片,加上避孕藥事證,認定兩人確有發生性行爲,侵害配偶權情節重大,必須負起連帶賠償責任。

至於賠償金額,法院斟酌兩造學歷、收入及經濟狀況(阿德從事催眠療愈及空間設計、小美。月入4萬),以及侵權行爲對元配造成的精神痛苦,認爲阿芳求償100萬元過高,最終覈定30萬元爲適當。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