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確臨期標準優化庫存管理 農村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指引發布
爲加強農村地區食品經營商家對食品的管理,有效解決羣衆反映強烈的過期食品問題,昨日,北京市市場監管局發佈《農村食品經營者臨期食品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簡稱《工作指引》)和《農村食品經營單位重要消費節點備貨管理風險提示》(以下簡稱《風險提示》)。
《工作指引》聚焦臨期食品界定不清晰、管理不規範等問題,明確不同保質期食品“臨期”界定標準,指導農村食品經營單位通過設置銷售專區、優化食品標識、及時處置過期食品等方式,加強臨期食品管理。
對於臨近保質期的食品,《工作指引》要求進行分類管理,做好特別標示或者集中放置。有條件的可設置“臨期食品銷售專區(櫃)”。“臨期食品銷售專區(櫃)”應與其他貨架進行區分並設置標示牌。打折、捆綁銷售的要在包裝上加貼“臨期食品”標籤等。
《風險提示》則聚焦農村食品經營單位在重要消費節點容易出現商品積壓、臨期過期食品驟然增多等問題,提示農村商超、食雜店、餐飲店等食品經營單位,通過採取進貨量不宜超過日常3倍、對庫存商品實行“先進先出”管理等措施,優化庫存管理,合理採購食品及原材料,及時清理臨期、過期食品和原料,有效減少經營損耗和食品安全風險隱患,保障重要消費節點的食品安全。
文/本報記者王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