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標識監督管理辦法》發佈,特殊食品標籤呈現五大亮點

新京報訊 據市場監管總局消息,近日,市場監管總局出臺《食品標識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特殊食品標籤呈現五大亮點。

關鍵內容更加清晰,解決“不好找”問題。聚焦老年羣體需求,要求保健食品產品名稱的字體、顏色、字號和標註位置更加清晰明確;直接接觸食品的包裝要求標明產品名稱、保質期到期日、食用量以及食用方法等關鍵信息,解決拆除外包裝後找不到保健食品重要信息問題。

專屬標誌更加突出,解決“不熟悉”問題。聚焦消費者選擇權,明示特殊食品專屬標誌,強化消費者對特殊食品的認知。保健食品認準“藍帽子”標誌,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認準“小藍花”標誌。

商標要求更加規範,解決“分不清”問題。聚焦消費者知情權,對保健食品標籤上的商標使用、商標的面積、標註位置等提出要求,解決消費者對保健食品商標和產品名稱混淆的問題。

功能聲稱更加嚴謹,防範誤導宣傳。聚焦保護嬰幼兒權益,適用於0-6月齡的嬰兒配方食品的標籤上不得進行含量聲稱和功能聲稱。適用於6月齡以上的嬰幼兒配方食品不得在標籤上對必需成分進行含量聲稱和功能聲稱。

警示用語更加醒目,防止誘導消費。聚焦科學引導消費,突出強調保健食品應標註“保健食品不是藥物,不能代替藥物治療疾病”等警示用語。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應標註“請在醫生或者臨牀營養師指導下使用”等消費提示。

隨着《辦法》深入實施,消費者將享受到更加安全、可靠的產品和服務,特殊食品行業將迎來更加規範、有序的新發展局面。

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