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全代會通過2026提名條例 這3縣市要初選
民進黨全代會28日登場,以,黨主席賴清德總統與同黨執政縣市首長一同高喊「更好的民主,更好的臺灣」。(姚志平攝)
民進黨全國黨代表大會28日登場,會中無異議通過「2026年直轄市長暨縣市長提名特別條例」。(姚志平攝)
民進黨全國黨代表大會28日登場,會中無異議通過「2026年直轄市長暨縣市長提名特別條例」、「2026年直轄市議員提名特別條例」,以做爲提名依據,高雄市、臺南市、嘉義縣將以初選決定人選。
民進黨中執會18日通過「2026年直轄市長暨縣市長提名特別條例」草案,提名條例訂出3類提名模式,包含民進黨執政2任屆滿,依初選程序,由2026年選對會辦理;執政未滿2屆的縣市首長由黨主席徵召;在非綠營執政縣市,經徵詢、協調後產生人選,再由黨主席提名、中執會通過後徵召,若協調後仍無共識,則經「民調等綜合評估」後,向黨主席提出。
全代會今天無異議通過「2024年度決算書表」、「第21屆第一次全代會交付研議案」、「2026年直轄市長暨縣市長提名特別條例」以及等四案。
此外,黨代表張茂楠臨時提案,案由爲「提請增列曾犯性侵害犯罪或兒童及少年性剝削,經起訴者,終生不得入黨。」會中決議交付中執會研議。